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67)|典型契约:动辄一次性买上百亩地的地主 为何还买0.3亩地?
乾隆60年(1795)十二月初八日,王震选与侄子王家麟在出售产业的土地契约中写道:“兹因家寒,用度不敷,叔侄再三商议,自请中证说合,情愿将自置靠会府街右边坐北向南菜园、旱地前后一段,凭众踏计二十亩,并地上原修木架草房九间、瓦门楼一座、门窗户壁、浮沉砖石水井二口,林园果木一并在内(出售)。”
在族戚、左邻右舍无人承买的情况下,最后卖给了冯明万,时值价纹银1020两,“九七平兑足,书押画字一并在价内。”
嘉庆5年(1800)六月二十五日,徐立成在出售产业的土地契约中说,“今因移业就业,将父徐亲联自置小福建营(巷)菜园地基一段、池塘一个、水井一口、木架草房三间,门窗户壁、前后左右砖石竹林一并在内”,卖给王成鼎弟兄,时值价纹银162两。
这两份土地契约中出售的产业,一个在会府街右边,一个在小福建营巷,无论是200多年前,还是现在,都是绝对的成都城区中心地段。
契约中提及出售的产业所在地段和面积(图中画框处)
就在这样的地段中,出现了“菜园旱地”,也就是通常意义上说的农地,实在让人感到意外。
尤其是王震选家出售的那份产业,菜园、旱地加起来有20亩之多,放在现在,足够修建一个小区了。
更为关键的是,王震选出售的产业中,除了菜园、旱地外,还有房屋、水井、林园等。综合起来看,这就是一个位于城市黄金地段的农庄。要是现在,完全可以打造成一个城市中的农家乐,不知要艳羡多少人。
王震选与侄子王家麟出售产业的契约。
我们在“尘封的乡档(58)”中讲到,四川境内在康熙20年(1681)才停息战乱,社会经济逐渐重建恢复。经过“康雍乾盛世”的建设后,到乾隆末年,100多年的时间,足够让成都这座城市繁荣兴盛起来。
在如今留存下来的成都城区的土地契约中,绝大部分的交易,都是房屋、铺面等,这说明在成都城区中,各种建筑已把土地占得差不多了。
所以,这两份土地契约显示,在城区黄金地段还出现面积不小的农地,这一现象非常罕见。
不知是王家和徐家缺乏经济头脑,还是当时的社会现状使然,他们居然没有想过把如此金贵的土地卖给他人修建房屋之类,或进行整改,打造成商业经营用途。
当然,我们不能对他们太苛刻,毕竟那时的人的确没有现在人有商业头脑。
不过,从这两份契约也可看出,中国的农业社会影响深远,即使是在繁荣的城市中,都还保留着农耕社会的传统,即前店后作坊或前店后林园、菜园的格局。
【下期看点】
尘封的乡档(69)|典型契约:两家人商议同意互换土地,无关买卖也无关租佃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评论 2
马鸭 2018-12-20
呃
米粒儿 2018-12-19
[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