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63)|典型契约:涉及6家邻居 廖家卖产业为何不请邻居做见证?
1948年五月二十日,居住在华阳县大面乡第一保内正街的刘盛昌和弟媳刘罗氏等,因时年变迁,债重需银,将自置的产业包括南华宫侧街房、铺面、瓦屋一间、阴阳二宅基址等卖给陈福盛。
房屋所包括的“明沟暗洞、寸木寸石、已见未见成功者”,“上至天空,下齐地府”,一行出卖,“一切天生人造之物”均“概行扫卖,并无丝毫除留”。价格为国币(即法币)3200万元,含各项喜资价。
刘盛昌和弟媳刘罗氏卖产业的契约,显示诚信精神在恶化。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供图
这份契约,更多地强调杜卖的决绝性,以至于除了“明沟暗洞、寸木寸石、已见未见成功者”之类的话,还增加了“上至天空,下齐地府”的说法,有点诅咒发誓的感觉,说明买卖双方的默契性和信任度进一步恶化。
契约中,勘踏程序和签字画押人、官私人等,一应俱全,但队伍过于庞大,出现了太多的官方或类官方人员的名字。
38个签字人中,这类人员就占了23个:公职人员包括乡长、副乡长、乡队附、乡民代表主席各1人,文化干事4人,类公职人员包括调解主任3人、经收主任1人、经收员1人、保代表1人、保长1人、副保长1人、保队附1人、甲长1人、干事5人。
另外15人为:边邻3人、南华宫首事4人、家族中间人3人、在场中间证人4人,代笔者1人。
土地契约中庞大的见证人队伍。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供图
买卖双方是要给所有参与者交付喜礼的。这份契约,反映出基层政府人员对民间买卖活动的干预和某种意义上的勒索。
契约提到“时年变迁,债重无出”,卖主特别把时代的伤痛写了进去,这与清朝时的土地契约明显不同。
契约还提到“团捐、国课、佃当”等事,可以窥见,民国政府将要崩溃的时期,龙泉驿老百姓迅速破产的根本因素。
这份出售的产业不算大,但却价值3200万法币,是不是卖得很贵?答案当然不是。
结合当时的经济形势背景,我们知道,1948年,法币的发行总额达到660万亿元以上,等于抗战前的47万倍,导致民间物价上涨3492万倍,法币彻底崩溃。
1948年5月后,国民政府任命翁文灏为行政院长,王云五为财政部长,筹划以金圆券取代法币,8月开始使用金圆券。
这份契约的签定时间是这一年的农历五月二十日,正是法币全面崩溃的时期。1937年,100元法币可以买到两头牛,而到了1949年,却只能买到一张纸。
那么,刘盛昌和弟媳刘罗氏的这份产业卖得的法币3200万元,真正能值多少?能给“债重无出”的家庭带来什么?
1949年冬,成都解放。随之而来的土地政策,又会给买主陈福盛带来什么样的命运?这些,都不难想象。
【下期看点】
尘封的乡档(65)|典型契约:见证人最多达46人 基层政府人员大量介入民间买卖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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