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乡档(40)|地契中的风俗与地域特色:为何要对冬水田做特别说明?

封面新闻 2018-10-10 18:06 29956

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39)|地契中的诚信精神:一旦反悔,相应的惩处力度很大

细读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的地契档案,从中可以发现,与其他地方如川东一带的地契相比,其用语具有浓厚的风俗和地域特色,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川南一带的冬水田。图据新华社

首先,在地契的开头,对出售的产业的情形类别,川西一带写为“杜卖”、“摘卖”、“扫卖”、“出卖”等,川东地区则是“立出卖田地(房屋)文约”,或写为“杜卖”、“永卖”、“绝卖”、“摘卖”等。

虽然称呼各异,其实意思都是差不多的,基本上都是属于死契的情形,也就是永久性卖出的意思。但从川东和川西的用语来看,其差异还是比较大的。

其次,对所卖田土地的数量,四川民间大多用习惯口语,少用确切的亩、分、厘,一般都只说到亩,很少说到多少分、多少厘。

如1931年七月十二日,唐林氏与4个儿子出售产业的地契中说道:“水田旱地共计三十亩余。”

又如1932年七月初二日,丧夫又无子嗣的刘陈氏,因为贫穷,把先祖遗留下来并分到自家名下的产业出售,在地契中写道:“熟土一段,约计一亩有余。”

1935年五月十二日,邹均水、陈氏夫妇出售的产业地契中写道:“熟地三段……”

这份土地契约中,只有“水田大小七块”的说明,没说总共有多少亩。

上述3个例子中,前两个在亩后面用了“余”字,后一个则连多少面积都没有,只说有3段地。

川西人说田业,一般用“一份”、“一段”、“一庄”、“一股”、“一处”来表述;而川东人则习惯用“一丘”、“一股”、“一冲”、“一份”、多少“块”来说。

第三,对田土的称谓,川西人称田为“水田”、“塝田”、“冬水田”、“旱土”;川东人则称为“沟田”、“冲田”、“过水田”、“塝田”、“水田”、“土”。

值得注意的是,在川东人对田的种类的称呼中,很少有冬水田的说法,而在川西,却要特别说明。这是为什么呢?

川东是深丘中山地带,水田基本上都是冬水田。水田如果在冬天不蓄水,第二年就很难春耕插秧。

所以,川东一带的水田,大都只种植水稻,其余时间都空置蓄水,留待第二年再种水稻。

而川西平原及周边之地,田土都可种植二季作物,种了小麦或油菜后,又引水种植水稻,收割稻谷后,把水放干,再种小麦或油菜,如此循环往复。

川西的田之所以利用率高,主要是因为川西一带水源丰富,仰仗于都江堰方便的水利灌溉。

所以,川西地区的非自流灌溉区对冬水田,在地契中是要特别注明的,否则可能出现“合同诈骗”的情况,这可不是小事情,必须严肃对待。

【下期看点】

尘封的乡档(41)|地契中的风俗与地域特色:农田怎么用水,为何都要约定清楚?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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