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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江苏昆山一男子捅人后放火烧店: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封面新闻 2021-04-19 11:11 41549

4月18日,江苏昆山。据昆山公安通报,10时34分接报花桥某商铺发生一起伤人警情。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赴现场处置,当场控制嫌疑人朱某某(男,26岁)。现场发现室内有物品着火,处警人员迅速将火扑灭,并将一名受伤男子送医救治。 经初查,嫌疑人朱某某与受害人贾某某发生纠纷,将贾某某捅伤,并把室内物品点燃。 目前,嫌疑人朱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贾某某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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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2

  • 花美艺 2021-04-19

    26岁,到底什么仇怨值的把自己一辈子搭进去?

  • 救赎之书 2021-04-19

    凶手太嚣张了,必须严肃处理!

  • 罗敏敏 2021-04-19

    故意杀人未遂和放火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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