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不少消费者外出就餐时,都会看到店里写着“谢绝自带酒水”的提示,有些商家会明确告知顾客自带酒水要收取一定费用,俗称“开瓶费”。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呢?
5月15日,封面新闻求助报料平台收到报料,有顾客在成都锦江区三色路一家餐厅就餐时,被收取100元“开瓶费”,商家回应称事前已经与顾客约定好了,收的是额外的餐具清洁费。对此律师表示,不论是“开瓶费”还是“清洁费”都属于霸王条款,即使餐厅提前告知了消费者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消费者不受其约束。
顾客投诉
被收100元“开瓶费” 拒绝支付称将起诉
5月15日晚,该网友发布视频显示,他在成都三色路一家餐厅就餐时,因100元“开瓶费”与工作人员起了争执。
视频中餐厅工作人员解释,该网友就餐时自己带了酒而没有消费店里的酒水,因此要收取100元“服务费”,还表示在顾客就餐前已经告知,“如果你们不愿意当时就可以不开这个酒,或者不在这里用餐。”
该网友追问:“什么是服务费?开瓶费吗?你们没有给我们开!”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回应“开瓶费”的说法,只称是“你们在店里就餐、喝酒服务的费用”。
对此,该网友坚持酒是自己带的,也没有享受到任何服务,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并在视频里表示要打官司。
记者私信该视频发布者,希望进一步了解事情经过,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视频截图
商家回应
就餐前明确告知 收的是额外餐具清洁费
事情真的如此吗?5月17日上午,记者拨打了涉事餐厅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视频内容属实,不过事情发生在4月中旬,并不是5月15日,“具体几号我忘记了,因为已经很久了,也不记得他们最后给没给钱”。
该工作人员再次强调,店员在顾客就餐前已经明确告知了收费的标准和方式,相关说明在手机扫码点餐主页上也有显示:“我们在他们就餐前已经约定了,但是客人因为喝了高度白酒,临到结账的时候跟我们起了冲突。”
那么,这到底是一笔什么费用呢?该工作人员回应:“这个是对于开瓶的服务,因为他们带了自己的东西,可能会产生额外的餐具清洁费。”
网传该餐厅的收费标准为“红酒、白酒每瓶收取100元”,对此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称100元一瓶的说法是不准确的,顾客带的东西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同。
记者继续追问收费标准是什么,对方以“有电话进来了”为由挂断了电话。
网友评论
有人认为提前告知就没毛病
该网友把争执视频发在网上,显然是质疑“开瓶费”不合理,希望得到舆论支持。然而,在这则视频下面,却呈现出两极化评论,甚至更多网友认为餐厅可以收“开瓶费”。
大部分网友支持餐厅,评论“自带酒水就该收费,商家明文告知了就没毛病”,还有网友吐槽“不想给就别去,不是谁发视频谁就有理,感觉是故意找事的”。
另一部分网友则支持视频发布者,评论“‘消法’早就取消了开瓶费”“打工商局电话,他这个是违法的”。
还有极少数网友属于“中间派”,表示自带酒水收点服务费是合理的,但是100元太多了。
律师解释
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不受其约束
事实上,关于“开瓶费”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很多年。许多餐厅需要靠酒水创收,因而会设置谢绝带入酒水、酒水带入需收开瓶费等条款,就是变相逼迫顾客在店里消费酒水。如今,很多商家并不承认自己收的是“开瓶费”,只是模糊地称其为“服务费”。不少消费者就像视频评论区里的网友,被迫接受了这一规则,认为收费合理。
从法律层面上,“开瓶费”合理、合法吗?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解释,我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所谓‘开瓶费’就是在变相消除消费者权利,是一种霸王条款,不合法,应属无效。”他说,“即使餐厅工作人员提前告知,该条款仍然属于无效内容,因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消费者不受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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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0
NopeNope 2024-05-18 发表于四川
自带酒水本来就是消费者的自由吧。
布伦底 2024-05-18 发表于四川
这种霸王条款,希望能早日消失。
三盛君 2024-05-18 发表于四川
律师说得对,这明显是强买强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