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3月13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网络直播电商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了覆盖虚假宣传、主体责任认定、人格权保护等行业热点难点的11 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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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发布会现场。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摄
封面新闻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其中包含一起用人单位在主播离职后擅自使用或AI化处理其人格标识的侵权案件。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介绍,杨某系知名直播电商主播,其根据劳务派遣安排,在某平台上使用某传媒工作室注册并运营的店铺账号进行直播带货,销售某皮肤管理中心提供的商品。在职期间,杨某参与录制了大量包含其肖像及声音的直播带货视频。离职时,杨某明确告知此前就职的单位不得继续使用其肖像及声音。但随后发现案涉店铺账号仍持续大量发布含有杨某肖像、声音的直播切片,并采用AI技术进行实时直播吸引用户点击购买。
杨某认为,某皮肤管理中心、某传媒工作室未经许可使用其形象和声音,侵害其肖像权及声音利益,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广州互联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某传媒工作室作为店铺账号的注册经营者,未经许可使用离职主播杨某的形象和声音进行“AI直播”,构成侵权。作为杨某前用人单位的某皮肤管理中心与被告某传媒工作室系合作经营关系,并持续提供商品利用案涉账号带货,其对案涉账号的运营行为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和一定的掌控力,主观上与某传媒工作室存在侵权的意思联络,客观上导致了杨某权益受损,二被告构成共同侵权。故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杨某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损失25000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表示,本案是保护离职主播人格权益、规范AI技术应用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明确,主播在直播中形成的形象、声音等综合性人格标识,其权益归属主播本人。即便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直播素材,离职后未经主播明确许可,用人单位及视频发布账号运营方均无权擅自使用,更不得利用AI技术衍生使用。本案压实了用人单位在主播离职后擅自使用或AI化处理其人格标识的侵权责任,同时提醒相关经营主体,在利用AI技术赋能经营时,必须恪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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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孩子 2026-03-13 发表于四川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