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里造假名牌香槟酒 正要发货时执法人员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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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8-22 18:18 44041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某某镇有人在大量生产销售仿冒的名牌香槟酒,而且有一批仿冒酒已送至快递点位,马上就要发出去了。”8月12日上午11时,成都市崇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电话后迅速出动,联合崇州市公安局兵分两路,一队赶往快递点截获待运的成品香槟酒,一队奔赴假酒生产现场准备“人赃并获”。

制假“一条龙”

十多平米的自建房囊括整个违法生产线

在崇州市某某镇小街上,几间联排修建的自建房,两个天井将房屋纵深隔断为三截,仿冒香槟的生产线便隐匿其中。“这里发现网购侵权香槟标签一件”“这里发现大量未使用的标识包装”“这里发现多瓶已灌装香槟”……原酒(低价酒)灌装、制作标识、贴标签、塑封、包装……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十多平方米的房间竟然囊括了整个违法生产线。

与此同时,崇州市市公安局民警在另一卧室查获当事人手机5台,手机里记录了多个账号的交易、聊天记录。

经初步测算现场违法生产香槟货值金额已逾十万元。面对现场事实证据,当事人肖某仍不断进行狡辩,谎称该房间出租给一朋友,对所有情况毫不知情。

10公里外进行快递运输

执法人员当场挡获

同一时段,担负截获待运商品任务的执法人员到达了另一村镇的快递公司。

在公司内,执法人员发现已封装且标明易碎物品的包裹两件,在崇州市市场监管局、崇州市公安局执法人员监督下,快递工作人员现场开封,发现12瓶与违法生产窝点一致的香槟酒。经快递工作人员辨认,两件包裹寄送人正是肖某。

该快递点位与制假现场相隔近10公里,执法人员分析认为可能是肖某担心违法行为暴露,遂将代运商品转移至相邻另一村镇快递点进行运送。

经初查,当事人肖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崇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扣押相关侵权商品、标识及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机器设备,崇州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办。

“这些假冒产品一旦销售出去,对我们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将造成严重损害。”持有该香槟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某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你们在接到举报后联合公安部门及时出击,一举捣毁了制假窝点,给我们帮助很大,感谢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时尽心、尽责。”

这是崇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快速有力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局将结合2022“铁拳”行动,持续以最严厉的执法手段、最高效的查处方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侵权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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