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年每年1000万元资金支持 四川将择优确定4个县(市、区)开展民营经济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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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11-01 21:39 39254

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

11月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有效探索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路径和举措,形成示范推广经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试点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民营办)、财政厅牵头制定评选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团队组成评审小组,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对每个试点县(市、区)在试点期限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3年。

《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试点任务主要包括:

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着力打通信用到信贷新链条。

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人力成本、物流成本,支持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错峰用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鼓励实施民营市场主体服务事项的清单化管理,探索精准化服务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惠企服务平台。

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探索构建“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化解纠纷“一条龙”服务。

有关市(州)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试点县(市、区)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县域指标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保障;市域内调剂保障后计划指标仍不足的,年底视全省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予以支持。

对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激励支持措施如下:

支持试点县(市、区)优先申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纳入国家统筹。

建立试点县(市、区)重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点对点跟踪服务联系制度,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及时组织用地预审和规划调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做好民营企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享受水电消纳示范、留存电量、电能替代等政策。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部分贷款审批权给试点县(市、区)分支机构,减少审批环节,保障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优先给予安排。

试点县(市、区)可选择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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