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2024年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以来,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快速响应、迅速出击,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对网上造谣滋事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整治。3月12日,达州市公安局公布了其中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用AI系统造谣并发布
2024年1月12日,达川一网民秦某(女,20岁)为博取眼球,在某平台发布一篇“贵州女婴被弃”的谣言文章,引发网友关注,经核实,相关言论及照片均为不实信息,民警调查发现,该涉谣文章由广安籍男子周某开发的AI系统生成并发布,两人对文章内容真实性均未作审核便直接发布,其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达川区分局依法对秦某、周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跟风散播不实信息
2024年1月20日,达州渠县籍网民向某某(女,43岁)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惩治老赖力度升级,赶紧来预约登记”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经公安机关核查,向某某发布信息系谣言,其因朋友欠钱不还心有怨气,在网上看到惩治老赖相关不实信息,便跟风散布该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渠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向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编造虚假视频吸引流量
2024年2月8日,网民杨某某(女,55岁)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宣汉江口两夫妻为打麻将吵架,男的跳河,女的去拉,两口子一起死了”,迅速引发网友关注。经公安机关核查,宣汉县范围内未发现相关案件或者警情,系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故意编造发布了上述虚假造谣视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宣汉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为博取关注发布不实信息
2024年2月21日,网民何某某(男,42岁)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宣汉县天生镇一民房发生火灾。经公安机关核查,宣汉县范围内未发生相关案件和警情,系何某某为博取关注发布的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宣汉县公安局已依法对何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拍摄虚假视频编造虚假信息
近期,大竹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李某某(男,28岁,大竹人)为博人眼球,吸取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拍摄虚假视频编造发布“某人因赌博一晚上输了一百万人民币,出售名牌物品”的虚假信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大竹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评论 7
陈鸡同 2024-03-13 发表于四川
依法治网,让虚假信息无处遁形。
路大晟 2024-03-13 发表于四川
维护网络秩序,警察叔叔辛苦了!
子三君 2024-03-13 发表于四川
达州警方给力,给网络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