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 四川公布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封面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

封面新闻 2022-12-30 17:11 212007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12月以来,四川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万余人次,检查单位1.2万余家次,责令现场整改不规范价格行为,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12月30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立案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

·捆绑销售

12月10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成都市百佳健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当事人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过程中,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其他指定药品,变相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新都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大幅提价

12月12日,遂宁市大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蓬莱镇罗礼诊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以16元/盒价格购进连花清瘟胶囊(规格为4×12粒/板/盒),日常以0.5元/粒进行拆零销售,折算整盒销售价格为24元/盒。12月8日起,当事人将连花清瘟胶囊拆零销售价格上涨为1.6元/粒,折算整盒销售价格为76.8元/盒。当事人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大英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12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月12日,广安市前锋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区三义堂大药房水巷子连锁第130号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22日以3.78元/盒的价格购进布洛芬缓释胶囊,日常销售价格为15元/盒。12月11日起,当事人将上述布洛芬缓释胶囊销售价格上涨至46元/盒。当事人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前锋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2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月15日,乐山市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杏林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24日以4元/盒的价格购进云南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日常以15元/盒价格对外销售。12月12日起,当事人将上述布洛芬缓释胶囊销售价格上涨至56元/盒。当事人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夹江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16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月12日,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该区福瑞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8日以12.9元/盒的单价购进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0.3g*11粒*3板),日常销售价格为28元/盒。12月11日起,当事人将上述布洛芬缓释胶囊每盒拆分成3板进行销售,每板售价15元,折合成每盒销售价格为45元。当事人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旌阳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3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不明码标价

12月7日,雅安市天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县城厢镇九康药业老药铺加盟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连花清瘟颗粒没有放置相应的商品价格标签,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天全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