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三项社保缴费部分免征 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封面新闻 2020-02-20 14:20 35322

2月20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负责人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明确免减缓企业社保单位缴费:

就是从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5个月。

就是湖北以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3个月。

,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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