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拿着奶奶的手机完成学校阅读打卡作业,悄悄下载了一款游戏,还消费了2042元。这钱还能退吗?3月10日,成都市消委会通报了这样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4年3月,莫先生孩子在使用家长手机完成学校阅读打卡后,私自下载某游戏并进行代币充值,累计消费2042元。莫先生表示,这是孩子奶奶的手机,手机支付密码与手机解屏密码相同,因此,他认为,这是“小孩在完全不知道是支付购买的情况下进行了支付,从而产生了费用。”
在发现孩子私自给游戏充值后,莫先生也联系了游戏公司退款,然而,游戏公司以莫先生未能提供监护人证明为由仅退还1021元。之后,莫先生补充提交监护人证明,游戏公司虽同意退还剩余款项,但一直没有退款,也未说明原因和主动沟通。
随后,莫先生投诉至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要求协调全额退款。“孩子不满8岁,这些消费家长也不知情,应该全额退款。”莫先生说。
成都市消委会将投诉分流至市消委会下属投诉站四川弘和道勤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投诉站处理。调解人员接诉当天即完成三方沟通,指导消费者完善亲属关系证明、电话卡主信息等材料,企业在当月完成审核并退还余款1021元。
成都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争议焦点是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进行网络消费,家长能否要求商家全部退款。“莫先生孩子在充值时未满8岁,通过手机在游戏中充值了共计2042元,此消费金额属于大额消费,明显超出未成年人认知范围,并且莫先生及其他家属对孩子的充值行为事先不知情、事后不予追认。因此莫先生孩子的消费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游戏公司应当对所有款项予以退还。”
该负责人表示,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理当履行好监护职责。但游戏公司也有落实自身社会责任的义务,落实实名认证,若账号实名信息与操作人身份不符,应主动核查并拦截未成年人消费,并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本案中家长虽然存在对密码管理的疏漏,但监护人过失不构成企业拒绝退款的合法理由。”
评论 13
fm9876578 2025-03-12 发表于四川
应该退钱
fm1906641 2025-03-12 发表于四川
好
万科拆迁部23号挖掘机手 2025-03-11 发表于四川
现在小孩玩游戏太容易冲动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