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地史迹·十二月市(26)|宋时成都每月的“商品博览会”,离不开官府的推动

封面新闻 2018-11-19 15:28 34377

封面新闻记者 李雨心

宋代成都,“蜀之都会,厥土沃腴,厥民阜繁,百姓浩丽,见谓天府。”无论是在人口数量,还是经济发展上,绝对称得上是全国重镇,不仅领先于川蜀之首,更是备受朝廷重视。

其实,早在唐代就已有“扬一益二”的说法。表明当时全国最繁荣的城市里,一为扬州,次为益州(成都古称)。也有人认为,成都的繁华实际上超过了扬州。

到宋代,成都更迎来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物产富饶的基础上,出现了全年每月都有以主要商品带动的集市贸易,谓之“十二月市”。

《岁华纪丽谱》中记载:“成都游赏之盛,甲于西蜀,盖地大物繁而俗好娱乐。”道出了蜀人好游赏的风气。“十二月市”的产生,除去这点,更少不了官府的推动和宋代开放的商业政策。


《清明上河图》中“孙羊正店”门口的鲜花摊。

官府力量推动成都游乐之风

北宋初,朝廷在成都设立成都府。

史料记载,从宋太祖乾德3年(965)到宋理宗淳祐5年(1245),276年间为成都任命了142位知府。其中,不少知府在任职期间新增了节日游乐活动内容,有意或无意间促进了成都集市的发展。

两朝名臣张咏在宋太宗和宋真宗朝两度出任成都知府,以治蜀著称。宋真宗曾奖谕其说:“咏在蜀,吾无西顾之忧。”

张咏在蜀期间,不仅充分了解蜀地的风土人情,还在已有的集会活动上,新增了一些节日游玩的内容。

宋代成都正月灯市热闹喧哗、游人如织。宋人庄季裕在《鸡肋编》中记载:“成都元夕,每夜用油五千斤。”

灯会结束后,由成都府通判主持宴请灯会期间负责治安的都监,称为残灯会。

残灯会即为张咏所创,始于其任职时。最初在正月十七日举行,南宋时无固定日期。

除此外,张咏还在正月二十三日于圣寿寺设蚕市,使民鬻农器;又在农历二月二日。成都的踏青节设游江活动,士庶百姓可前往四郊游赏。

宋代集市一派繁荣景象。

宋人赵稹在天禧元年到天禧4年(1017-1020)在成都任职,新增了寒食节游园活动,并将西园向成都士庶开放。

当时成都西园是规模最大、景色最美的园林,前身为后蜀权臣住宅,北宋灭蜀后,成了成都府路转运司的衙门楼阁。

后人庄绰记载:“成都自上元至四月十八日,游赏几无虚辰。使宅后圃名西园,春时纵人行乐。”

宋代集市。

宋代坊市、宵禁制度被打破

在宋代历任的成都知府中,促进成都集市繁荣发展的,不止张咏、赵稹两人。

除去官府的推动,宋代开放的经济政策,也推进了成都十二月市的诞生。

唐代实施严格的坊市制度,将商业区和居住区分开,居住区内禁止经商,并用法律和制度对交易的时间和地点严加控制。

到了宋代,城市坊市格局逐渐被打破,商人被允许沿街开店,街道上也随处可以开设店铺,小卖行贩逐渐变得普遍。

与此同时,因循千年的宵禁制度彻底被取消,夜市开始盛行。成都十月酒市,就热闹到天明。

张咏在成都时,曾写下“酒肆夜不扃,花市春惭作”诗句。爱酒之人可在酒市上通宵达旦畅饮,证明了成都集市的繁盛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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