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协委员王宾:建议出台地方性法规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代表委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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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3-01-14 20:53 77419

封面新闻记者杨芮雯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灿烂的历史长河也为我国留下了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它们?

“保护资金申请渠道较窄、活化利用面临政策障碍导致在处理刚性保护与活化利用要求间很难做到贯通。”今年的四川省两会期间,四川省政协委员、宜宾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党员王宾尤为关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针对以上所观察到的问题,他在提案中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制定标准和导则。

调研:

专项资金短缺

活化利用面临政策障碍

“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人民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

但是王宾在调研中了解到,各地在实施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时,常面临遗存濒危、安全隐患大、居民改造呼声强烈而财政投入有限、社会资本引入难等问题。

以保护资金问题为例,王宾告诉记者,“十三五”时期,四川省共争取3880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泸州、自贡、会理、南充等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仅为同期同口径文物保护类专项资金的1/5,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涉及层面和总量规模都远远大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短缺造成各地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举步维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现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政策中缺乏针对活化利用的具体政策和鼓励机制,重‘单纯保护’、轻‘活化利用’,导致各地在实践中很难找到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之间的有效平衡点。”

以历史建筑为例,王宾表示如果仅仅单纯地“保护”起来而不加以利用,反而破败得更快,还有可能因为高昂的维护费变成某种“累赘”。

以历史文化街区为例,常常出现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呼声强烈,但渐进式改造方式时间长、见效慢、回报低,又缺乏存量资源整合利用与金融资金支持政策,导致社会资本望而却步、政府持续投入压力大等状况。

建议:

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

制定标准和导则

“无规则不成方圆。”从事司法工作多年,这句话常挂在王宾嘴上。

根据调研所总结的问题,作为四川省政协委员,他在提案中建议,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希望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制定标准和导则”。

具体来讲,王宾认为,首先应当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尽快修订出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政策和鼓励措施。出台关于历史建筑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的政策措施,创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模式。

同时,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本领域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配套政策、技术导则,群策群力共同为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保障。

还要编制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保护管理和技术指导政策。尽快出台《四川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

不仅如此,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引进保护规划、古建修复、传统工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成立专门研究机构,增加专门人才培养投入。支持传统建筑工匠培养、技艺传承以及名匠评选等工作,建立健全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除此以外,王宾还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税务、金融等部门制定相关税费、金融支持政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等加大保护资金投入措施。

评论 1

  • 仪陇县金子村第一书记 2023-01-15 发表于四川

    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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