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仅是宏大的叙事,更是具体的生活。高品质的生活就体现在安全的居住环境、放心的消费体验之中。过去一年,法院做了哪些工作,来守护大家的美好生活呢?
问题一:预付式消费本该带来便利和优惠,但现实中往往是付完钱就担心,怕商家卷款跑路。法院如何工作,让大家能放心把钱放在商家,让预付式经济真正服务人们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 林文学: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解决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痛点,努力让百姓安心消费。
规定付款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还本金。明确“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无效。经营者“迁店”造成消费者明显不便、“转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出售计时卡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形,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请求退款。
规定“卷款跑路”构成欺诈的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请“职业闭店人”帮忙逃债,股东、实际控制人、“职业闭店人”都要向消费者承担责任。
问题二:报告中提到的一起小案,某小区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遭物业清理后索赔,法院审理认为楼道属业主共有部分,堆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且物业已通过通告、上门告知等方式履行了义务,判决物业不担责。业主与物业纠纷,各说各理的情况下,法院是如何定分止争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 林文学:依据民法典,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个人无权私自占用。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把公共空间当作私人仓库,本身不合法。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在楼道堆放杂物,影响公共安全,违反消防法的规定。
物业已经尽到合理告知义务,给足自行清理期限,已经充分履行职责。
该案的审理,明确个别业主的个人利益,不能损害公共利益,物业正当履职受保护,全体业主都要维护共同生活空间,提升生活品质。
问题三: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迄今已有五年多的时间,大家可能有个直观的感受,这五年来,以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家长里短的案件,都有了明确的说法,那么民法典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 林文学:民法典增设的新规,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变化。比如,更加重视保护人格权。民法典将以前散见于各单行法中有关人格权的内容集中规定,保护力度更大。法院全面适用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规则,2021年至2025年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96万件,年均增长5.1%。
比如,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更加重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治理高额彩礼,规制借婚姻索取财物和婚介机构不当牟利。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重点解决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等问题,促进家风建设。用好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弘扬善良风俗。
问题四:民法典实施以来,不仅对人格权、家庭的保护加强了,也让各方责任更加清晰,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变化呢?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 林文学: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努力办好民生案,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划定责任边界,规范各方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比如,明确家长和学校的责任,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比如,明确医患责任,营造和谐医疗环境。又比如,高空抛物,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也要承担责任。该条规定,让高空抛物损害责任更加清晰,告别了“一人抛物、全楼买单”的局面。2021年至2025年,法院审结高空抛物坠物纠纷案件1760件,守护了大家的头顶安全。
民法典施行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民事案件8674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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