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海清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钟坤靓
4月30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8起近期发生的货车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其中4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涉及超限超载、违法载人、闯红灯和超速行驶,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涉及货车盲区、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和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一)超限超载
4月25日10时许,自贡荣县公安局留佳派出所在348国道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涉嫌超载货车。荣县公安依法将该车移交交通部门,经过磅计重,李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货总重95.65吨,超过国家标准59.65吨,超载比例达165.69%,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交通部门对该车进行卸载,将超载的违法车辆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并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9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会同交通部门核查该车货运源头,按“一超四罚”规定严肃处理。
(二)违法载人
4月23日,乐山沐川公安交警在沐川至舟坝的农村道路上发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存在违法载人的情况,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2人,驾驶室实载2人,货箱内载17人,搭乘人员为同村采摘茶叶的村民。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驾驶人邱某某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三)闯红灯
4月18日,绵阳盐亭公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有一大型货车在消防大队外路口闯红灯后往两河方向行驶。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设卡进行拦截,在证据面前,驾驶人游某对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四)超速行驶
4月26日,德阳绵竹公安交警在G545设卡检查,移动测速仪预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被交警拦下。经查,该车在限速60KM/小时的道路上以72KM/小时的速度行驶。该车驾驶员违反驾驶重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含)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一)货车盲区
4月24日15时10分,史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广元市苍溪县滨江路“文广新局”路口处时,因货车右转弯时的视野盲区,与何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中,货车驾驶人史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二)分心驾驶
4月21日11时30分许,周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348国道自贡往富顺段时,与同向行驶的由晏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撞,造成晏某某受伤。此事故中,周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行至事故处因为走神精力不集中,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和过错在此事故中起全部作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三)疲劳驾驶
4月15日凌晨,罗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江阳区353国道时,因疲劳驾驶造成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停放在路边的三轮车相撞,造成乘坐三轮车上的朱某受伤。货车驾驶人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四)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4月26日20时37分,在攀枝花境内,李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至钢城大道时,遇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减速,李某制动不及与该出租车尾部相撞。又致使出租车向前滑移撞上另一辆车,造成三车受损。李某在道路行驶未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造成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五一”假期,四川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要遵守法规,依法驾驶;二要摒弃交通陋习,安全行车;三要控制车速,小心谨慎驾驶;四要合理安排作息,不疲劳驾驶;五要驾驶合格车辆,不开“带病”车;六要沉着冷静,应对突发情况;七要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如遇突发情况,可拨打110报警或向路面执勤民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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