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年丨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年新制定法律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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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4-25 11:41 45485



日前,中宣部推出“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封面新闻《拾年》栏目将全程予以关注,报道中国这十年的成就与变化。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4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发布会。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在发布会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图片来源:国新办网站

许安标介绍,跟上一个十年进行比较,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了1/3,修改的法律数量增加了近两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了1.5倍。

许安标表示,我国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编纂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修订,网络信息、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取得显著进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在立法形式方面,许安标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立”,就是制定新的法律。

“改”,就是对已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其中也有全面修改,一般叫做修订,也有部分修改,通常是修改决定,还有个别修改,对同类问题进行打包修改,或者说一揽子修改。

“废”,就是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条文。比如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法律规定和制度。

“释”,就是对法律进行解释,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文规定的含义、适用情形、范围等。

“纂”,就是对某一领域相互关联的法律进行整合、修改、补充,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许安标表示,在这十年中,这几种形式都得到了充分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还补充说,实际上,在立法工作中,还有授权决定、改革决定等立法形式。

评论 1

  • fm2081172 2023-03-07 发表于四川

    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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