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8月1日,四川泸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关于推进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 高质量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一在会上表示:“消费新空间、消费新场景需要消费新业态赋予生命力。”
为此,泸州将重点从首发经济、会展经济、餐饮消费和汽车等大宗消费四大领域发力,推出系列激励政策,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得120万元激励。
首发经济:四川首店(除成都外)落地激励20万元
泸州将大力发展“首发经济”,依托商文旅载体,举办首发、首秀、首展、首演,开展“新品首发季”,推出“首发MAP”打卡地图,引进品牌咨询、广告设计、营销推广等机构,建立品牌首店服务“绿色通道”,吸引更多品牌首店落地商圈和特色街区,丰富消费者购物选择。
政策明确,对在泸州新开业运营的四川首店(除成都外)、川南首店、泸州首店经营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一次性专项消费激励。若品牌首店年度营业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专项消费激励。
同时,支持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等运营管理机构积极招引品牌首店,对成功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入驻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专项消费激励。
会展经济:消费类展会最高激励100万元
泸州计划围绕萌宠、新能源汽车、家居等主题策划品牌展会,力争在秋冬季落地举办,还将培育餐饮、体育装备、电子竞技等专业展会(活动)。
对举办展期3天(含)以上、主展场展览总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消费类展会主办方或承办方,给予20万元激励;展览总面积每增加5000平方米,激励金额增加10万元,单个展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激励。
对新引进展期在3天(含)以上、主展场展览总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展会的招引机构,给予10万元激励。对举办会期2天(含)以上、单场人数超过200人的全国性产销对接、经贸交流等会议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按照会议场地租赁费的50%给予激励,最高可获得20万元。
餐饮消费:最高20万元品牌激励 2万元小店入驻奖
作为全国中餐特色美食地标城市、四川特色美食城,泸州正积极开展餐饮“十百千”培育工程,加快建设佳乐金街等10个沉浸式美食体验区,做响麻辣鸡、豆汤面、合江烤鱼等100道泸州名菜(小吃),培育1000个泸州特色餐饮名店。
同时,创新举办美食荟、品鉴会等系列活动,动态发布“酒城下酒菜”“来泸必吃”美食榜单,扩大“烹香泸州”品牌影响力。对具有泸州代表性的特色餐饮品牌方,在市内外新开设直营门店的企业,在原有门店数量不减少的情况下,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专项消费激励。
对符合条件且新入驻特色街区、稳定开店1年以上的特色餐饮烟火小店,给予每家2万元激励。
汽车消费:销售过亿元的车企可获120万元激励
大宗消费方面,泸州支持驭见纳溪·汽车消费公园项目建设,鼓励引入特斯拉、华为、小米、理想等品牌4S店、旗舰店落户泸州,策划举办汽车嘉年华、潮流市集等特色活动。
将实施汽车销售“揭榜挂帅”激励,对统一年度核算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品牌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70万元、90万元、12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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