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中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其中两被告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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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9-30 12:01 33944

熊雅涵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9月29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小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阿落阿体、江涛、龙晨洋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赖寒、段国辉、叶超、周丁、宋光华、俞慕荣、胡建华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林敏犯洗钱罪一案通过远程视频线上公开开庭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以来,被告人江小强纠集被告人宋光华、江涛、叶超、阿落阿体、段国辉、俞慕荣等人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江小强用毒资购买车辆、对讲机等,安排俞慕荣在自贡市大安区尚东时代小区租房供阿落阿体居住。江小强多次安排其马仔驾乘上述车辆,为其运送毒品到高速路口“望风”,并酌情发放报酬。

2019年11月,被告人江小强与云南上家联系购买10公斤毒品冰毒,后带领阿落阿体、江涛等人到泸州与上家交易并将毒品带回自贡,被告人赖寒及周丁从重庆到自贡向江小强团伙购买冰毒4公斤用于贩卖。被告人林敏为掩饰、隐瞒江小强毒品犯罪的毒资来源和性质,为其提供资金账户,以自己名义购买车辆等,转移、保管资金流水达122万余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江小强、阿落阿体、江涛、龙晨洋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赖寒、段国辉、叶超、周丁、宋光华、俞慕荣、胡建华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江小强明知是枪支而非法持有,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江小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告人林敏构成洗钱罪。被告人江涛、周丁、俞慕荣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其他被告人应当对各自所犯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自贡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小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江小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赖寒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林敏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其余九名被告人在有期徒刑九年至十五年的幅度内被判处相应刑期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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