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行政好榜样”之法律服务篇丨张艾:普法路上“艾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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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7-11 19:48 44627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苟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方位展示四川司法行政人坚守初心的优秀品质和法治为民的先进事迹,司法厅开展了“四川司法行政好榜样”评树活动。经过民主推荐、群众评议、专家评审,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艾裕双等100名同志为“四川司法行政好榜样”,王昕等41名同志为“四川司法行政好榜样”提名人选。

为营造学习榜样、崇尚榜样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作为、争做榜样,我们将推出“四川司法行政好榜样”事迹展播,为您讲述他们的先进事迹。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青川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张艾。

她坚持自学,不到两年从“门外汉”变成普法宣传教育的行家里手;她兢兢业业,把一项平凡的工作做到了极致。从参加工作以来,张艾走过的25年,是忠诚践行“以法育人”理念的25年,无论是在乡镇、村社,还是到县司法局工作,凭借着对普法工作的热爱,她成功从一名一线普法员成长为推动青川普法事业发展的“领军人”,让法治的种子如同艾草般在青川生根发芽。

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

艾草香,普法春雨浸润心田

早在2009年,时任青川县房石镇天井村支部书记的张艾便敏锐地认识到,想要党的政策更好地在村里落地,想要村风民风更加和谐,必须要培育村民的法治意识。她主动同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对接,邀请法治专家到村上授课。在《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的场场法治讲座中,天井村从一个贫穷落后、矛盾频发的小村庄变身全县的“法治示范村”。“天井村有这样大的变化,张书记功不可没!”这是时任房石镇党委书记盛明伟对张艾的评价。

不仅在天井村,张艾在房石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尽管没有在综合治理相关岗位,但凭着对法律的一腔热爱,她主动参与全镇普法工作,整合村、社区资源组建了一支“志愿普法服务队”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在此期间,房石镇每年平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并在每个村(社区)建立了法治图书角,惠及当地群众6000余人。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艾草苦,以法化解沉疴痼疾

“光让老百姓懂法还不行,用法律解决他们的烦恼、解决镇村的难事,才是普法工作的终点”张艾说。

2011年,房石镇阳某和欧某两家就土地纠纷一事发生冲突,几名当事人均受伤住院,在派出所和调委会的协调下,纠纷初步得到解决,但两家人却从此结下了梁子,后续又发生了一系列大大小小的纠纷。得知情况后,张艾主动请缨,向镇领导提出由自己牵头处理这起纠纷。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张艾弄清楚了两家发生纠纷的原因还在于两家都没有把相关的政策法规吃透,不了解法规政策,自然辨析不了对错,双方谁都不肯服输罢休。在对两家展开调解工作前,张艾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做足了功课和准备,并主动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作用下,两家的“疙瘩”终于解开,这场长达2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疫情复工复产期间进企业提供法律引导

艾草茂,培育全民法治信仰

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2013年,张艾调入青川县司法局专门从事普法工作。为做好基层法治宣传工作,她深入青川各地开展调研,调研之后张艾发现全县普遍存在普法形式单薄、普法重点不突出、普法队员专业素养较低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张艾下了一番苦功夫。在不断地思考和探索中,她牵头打造了青川县司法局法治宣传“三百”品牌,即推进“百场法治讲座进村社、百场法治赶场日活动、百场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同时,召集律师、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成立了“小红巾”法治宣讲队、“小蓝帽”法律服务团、“小喇叭”宣传尖兵队三支队伍,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目前,已累计开展活动1400余场次。通过“三百”活动的实施,青川县逐步构建起“司法行政系统主导、社会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她牵头建立娃娃普法“四个一”宣传模式,通过每周开展1节法治课、每月开展1次法治文艺表演、每学期开展1次法治手抄报创作评比、每年举行1次宪法宣誓仪式“四个一”宣传模式,把浅显易懂的法律法规常识融于日常教育教学,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认知。

在农贸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她把法治宣传的目光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创新“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微电影”“农民夜校”“道德讲堂”等形式,在全县79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在软弱涣散贫困村党组织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建强基层堡垒”专项法治宣讲活动20余场次,在全县贫困村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她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参与创办“法治驿站云课堂”线上普法栏目,自编自导自演普法剧场、民法典专题视频100余期,在各大新媒体平台播放量达500余万次,获2020年8月抖音全国司法榜三等奖。

在张艾的坚持和努力下,青川县普法成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全市依法治县工作先进集体”,并入选“2020中国最具安全感百佳县市”。张艾个人因成绩突出,被司法厅通报表扬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抗疫工作先进个人”,被广元市委、市政府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连续8年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始于责任、终于热爱,普法,我不打算停下脚步。”普法事业路漫漫,艾草芳香润心田,期待张艾这朵“普法之花”在青川那片热土上绽放更美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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