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江安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建设工程造价3.59%的罚款:549.8824万元。
公示显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在江安县江安镇灯杆山村中医院东侧进行阳光·御龙台(B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被罚。
据天眼查,江安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21日,由阳光大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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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黄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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