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小鹏汽车担责70%?广州天河法院回应:案件不存在|云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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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5-02-13 17:23 81486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2月12日,一则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在广州宣判,车企被判担责70%”,引发广泛关注。2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广州天河区法院以及小鹏汽车方面获悉,该案件不存在,系谣言。

△2月12日下午,小鹏汽车辟谣称,网传事故及判决属捏造。来源:小鹏汽车法务部微博截图

2月12日上午,微博账户@CHE车说道 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一文称,2025年2月10日,广州法院对一起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这一“首案判决”为智能驾驶责任划分立下标杆,倒逼行业技术升级与法规完善。

同日下午, 金融界网站发布文章称,2024年12月,车主王某驾驶小鹏G9(选装XNGP 4.0系统)在高速开启L3级自动驾驶,车辆未识别前方故障货车导致追尾,造成1死2伤。2月10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定车企算法缺陷(激光雷达与视觉融合失效)为主因,需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共计218万元;车主未及时接管承担次要责任。

2月12日下午,微博@小鹏汽车法务部 发布消息回应称,上述消息所涉及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当晚,认证为小鹏汽车副总裁的微博账号发文称,小鹏汽车已有工作人员就此事报警。

2月13日上午,上述两篇文章均已被删除。封面新闻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小鹏汽车与广州天河区法院并无发布相关案件进入立案、开庭或判决程序的信息。有网友指出,文章中提到的事故发生于2024年12月,而判决时间为2025年2月,审理和判决速度过快,明显不合常理。

2月13日下午,广州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证实,经查询确认,该院未审理过相关案件,网络传闻不实。

小鹏汽车方面表示,公司已对所有不实内容完成取证,并将依法追究造谣者及传播不实信息者的法律责任。

评论 1

  • 别用你的长相给我出难题2224408 2025-02-16 发表于四川

    这一“首案判决”为智能驾驶责任划分立下标杆,倒逼行业技术升级与法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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