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演员刘晓庆被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王先生指控刘晓庆在上海的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他提供了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显示刘晓庆涉及330万元的交易,用“形象代言费”名义将款项转入公司,随后开出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疑逃避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王先生称,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将对刘晓庆及相关公司展开调查。对此,刘晓庆还没有做出回应。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刘晓庆名下关联10家企业,7家为吊注销状态,仅3家公司存续,行业均涉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担任被指控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投资人角色,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出资额3万元。
此次举报引发公众对刘晓庆历史税务问题的关注。
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此后,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但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多次补税罚款记录,被指属于“多次违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综合 大河报、三湘都市报
评论 8
fm2147128 2025-05-16 发表于四川
阅
说个正事 2025-05-15 发表于四川
以前还罚了刘晓庆偷税漏税,难得没有吸取教训
吹风流 2025-05-15 发表于四川
让子弹飞一会先。纯粹是借款的话不需要搞这么复杂,如果代言费是虚构的业务,发票是虚开。还得看传媒公司是如何申报所得税的。[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