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步伐持续加快。近日,海南省、太原市、青岛市等地先后发布公积金优化政策,从扩大提取范围到延续租房支持措施,多维度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度。
海南:拟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7月起施行
4月21日消息,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公积金使用范围拓展至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根据征求意见稿,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物业费标准及12个月计算。对于系统可查询物业费标准的住房,最高按每平方米4元核定;系统未查到的,全省统一按每平方米2元核定。缴存人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符合条件可“零材料”办理。该政策拟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太原: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延续5年,5月1日起执行
4月2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将再延续5年。在提取额度方面,实行自然年度限额管理——城六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0元/年;三县一市范围内,合计不超过10000元/年。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家庭还可享受更高额度。
青岛: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最高可提6000元
据微信公众号“青岛公积金”4月20日消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其中也包括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缴存人(或配偶)在青岛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额度采用定额提取方式:缴存人单身的,每年最多提6000元;缴存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多提6000元。
公积金应用场景不断拓宽
易居研究院报告显示,自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各地迎来了公积金政策的密集调整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超过50个城市调整优化了公积金政策。
据封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已有内蒙古呼和浩特、西藏自治区、河南商丘、湖北武汉、海南省、山西太原、山东青岛等地优化了公积金政策。
综观近期各地公积金新政,一个清晰的趋势正在形成:公积金的使用正从传统的“买房专用”加速走向“一金多用”,覆盖住房全周期。例如物业费、暖气费、 房租、加装电梯、购买车位等持续性居住成本被纳入提取范围,使得公积金逐步转型为“综合民生账户”。此外,如成都、徐州等地还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公积金的应用场景明显拓宽。
同时,各地政策设计更加精准,例如太原按城区与县市、普通与多孩家庭设置差异化租房提取额度,海南区分物业费标准是否可查来核定不同提取上限,体现出因城施策的精细化思路。在办理层面,“零材料”、线上办成为多地标配,数字化手段显著降低了群众的使用门槛。
业内人士认为,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房租等费用,直接减轻了居民的刚性住房支出负担,释放出的可支配收入有望转化为日常消费动力。长期以来沉淀在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有望因此被有效盘活,使用效率得到提升。更重要的是,这一轮调整标志着公积金制度从单纯的资金支持工具向更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迈进,更好地回应了居民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升级需求。多地密集出台并延续优化政策,也向市场释放了持续利好的稳定信号,有助于增强住房消费的信心与预期。
封面新闻记者 黄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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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球 2026-04-23 发表于四川
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