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罗彬月 实习生 徐瑛蔓 钟坤靓
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成都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分局、(市)县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多形式进行普法讲解。
4月14日早上,成都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张纲、姚昕警官来到林荫街附近的一家驻蓉境外非政府组织四川代表处走访。现场,民警向该组织宣传了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表示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尽可能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活动提供支持,希望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该组织负责人许女士说:“因为有成都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帮助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直开展得很顺利。自2017年在成都注册以来,他们每年都会来走访,一方面了解我们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指导;另一方面,询问我们工作上遇到的难处,协调帮助解决问题,感觉非常温暖。”
据统计,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期间,成都全市共设立宣传点23个、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联合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走访社会组织等易于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的机构和场所160余家,投放社会面电子屏、公告栏330余个。
成都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一级警长姚昕告诉记者:“我们与这些组织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模式,在常规的走访、座谈之间,增进了解互信,管理服务工作依法有序。”
姚昕提醒:“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目前,已有1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蓉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每年在蓉活动约300项,主要涉及经贸、教育、慈善等领域。
成都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民警正在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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