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摄影报道
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是一项民生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何才能在资金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呢?
2月17日上午,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四级调研员张玉对以上问题给予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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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获悉,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并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在全国选择了40个城市进行试点支持,其中成都市作为其中一个试点城市。
张玉表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补助标准为:对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体和配套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30%支持;企业投资项目只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不高于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50%支持。
张玉说道:“我们抢抓政策机遇,精准对接投向,积极向上争取。2021年,已支持成都市文脉巷片区街巷复兴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总投资12.2亿元,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2.4亿元,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4041套。”
“今年,我们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提前谋划储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初步收集2022年拟实施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8个,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左右,项目总投资4.5亿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约2.5亿元。”
目前,省住建厅正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抓紧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计划申报工作。
下一步,四川将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指导地方精准对接国家投向要求,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加强项目储备,加快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手续办理,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助力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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