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商务厅联合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新闻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四川省2022年度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其中有一起涉及教育培训领域的案例,成都市双流区某教育咨询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赚得90余位家长近百万学费后跑路,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罚款3278592元的决定,并责令退还所收学费。
2021年11月,90余位家长投诉举报称某教培机构跑路,卷走家长近百万学费。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后,前往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已关门停业,同时还存在无证办学的行为,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该教培机构自2021年3月开始,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面向3岁至8岁的学生开展英语戏剧表演、创意绘画、乐高等艺术类培训活动。期间共招收107位学员,通过预收资金方式收取学费1092864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2022年3月24日,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该机构退还学费,并处以罚款3278592元。
省消委提醒,随着国家对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顿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教培机构无疑是迎来了自己的“寒冬”。在这样的背景下,已有多家国内培训机构巨头“爆雷”倒闭,更有大大小小许多培训机构纷纷卷钱跑路。消费者选择教培机构时,要查证办学资质、选择已经进入资金监管平台的合法合规培训机构。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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