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场监管局:没有带身份证或无法提供身份证照片的顾客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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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11-11 21:11 95546

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 邹阿江

11月11日,成都市新闻办公室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可发布最新通知:没有带身份证或无法提供身份证照片的顾客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据通报,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累计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检查8221家次,责令整改674家,停业整顿56家。截至11月11日16时,全市已累计登记 1472683人购买“四类药品”,筛查出体温大于等于37.3℃累计 4074人,均报送排查部门完成处置。

他表示,在进零售药店前,首先要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配合测体温,并检查口罩佩戴是否正确。经检查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口罩佩戴正确可进店,进店后严格按“一米线”间距排队购药。对发热(体温≥37.3℃)的顾客,不能进店,应立即配合药店人员做好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登记及下一步处置。

李可特别提醒,需要购买感冒、咳嗽等药品的顾客,应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或照片),并手机微信扫描店内的专属二维码,配合店员完成身份认证,系统自动录入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并选择需购买感冒或止咳药品,完成前述购药登记后,就可以购买所需感冒或者咳嗽药了。

评论 5

  • 崇英 2021-11-12

    安全第一

  • 掌柜子 2021-11-12

    不买了

  • 天鹅座上有我的小妖精 2021-11-12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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