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人编造、散布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谣言被公安机关处理

封面新闻 2020-01-27 11:29 61117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同时,各种谣言也随之产生。1月26日,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通报了6起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案例,6人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2日,安岳县网民肖某在QQ称:“最近新型病毒有点凶,咱川渝两地都发现了病例,最近出去各位做好防护措施哈”“县城已经死了一个了”“卫生院隐瞒了消息,还没有报上去”。经与安岳卫生部门核实,该信息不实。目前,肖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德格县网民登某发布疫情谣言,称龚垭乡13个人被传染。经核查该信息不实。目前,登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泸州纳溪区网民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谣言信息称:“纳溪一例疑似患者已经确认,但逃跑了。”经与区卫健部门核实,该消息为谣言。目前,唐某因散布谣言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自贡市网民孙某在微信群内传播不实言论,称此次疫情系某机构传播病毒导致。目前,孙某因散布谣言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绵竹县网民张某在微信群发布一段视频,称“绵竹富新已出现感染者”。经核查,该视频不实。目前,张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6日,旺苍县网民何某将网上流传的:“韶关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一号“的文章进行部分文字变更,将“韶关市”改为“广元市”在本地一群中发布,后被广泛转载到其他群,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何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以上6人均系道听途说,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造成恶劣影响,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四川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网警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评论 1

  • 冰糖 2020-01-30

    不准这样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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