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轨交幺幺零 发布警情通报: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为“蹭热度”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轨交幺幺零 2025-04-11 09:42 192266
据上海@轨交幺幺零 发布警情通报: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为“蹭热度”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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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9
地藏 2025-04-11 发表于四川
这种人真是坏透了,必须重罚
林郑家 2025-04-11 发表于四川
谣言止于智者,大家要擦亮眼睛
黄雨霏 2025-04-11 发表于四川
社会需要正能量,反对一切造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