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邵萌
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湿地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湿地是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水资源、生物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
图片来源 国家林草局
此前,我国已有《森林法》《草原法》和《防沙治沙法》等专门法律,《湿地保护法》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湿地保护法》共7章65条,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 “四梁八柱”。
国家林草局如何以《湿地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司副司长鲍达明日前透露了“路线图”。
一是全面保护湿地。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确保湿地总量稳定。科学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优化湿地保护体系空间布局,加强高生态价值湿地保护,逐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分级管理的湿地保护体系。强化江河源头、上中游湿地和泥炭地整体保护,减轻人为干扰。加强江河下游及河口湿地保护,改善湿地生态状况,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是修复退化湿地。采取近自然措施,增强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重点开展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重大战略区域湿地保护和修复,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湿地管理。建立完善湿地保护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湿地。完善湿地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发布重要湿地名录,制定分级管理措施。开展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治理成效等专题监测。
鲍达明表示,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国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恢复湿地100万亩,营造红树林 13.57 万亩,修复红树林14.6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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