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多名未成年人贩卖“笑气” 多人获刑

封面新闻 2022-06-26 20:58 56844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粟雪晴

“笑气”的品名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氧化剂,多用于食品工业中,吸食后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并形成诡异痴呆的“笑容”,所以俗称“笑气”。长期吸食“笑气”会让人在生理和心理上产生依赖,造成认知功能、记忆力甚至脑神经损害。

6月2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例“笑气案”。封面新闻记者获悉,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4月,被告人胡某某、周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向包括8名未成年人在内的50余人销售 “笑气”,非法经营达227020元,获利6万余元。经审理,法院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本案由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由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周某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某某、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违禁品、作案工具、供犯罪使用的手机依法予以没收;对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未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2015年,一氧化二氮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2018年6月,北京市禁毒委将“笑气”列入第三代毒品。

法院介绍,因“笑气”具有轻微的麻醉作用,吸入时能让人产生一定的幻觉和愉悦,近年来,“笑气”被伪装成“吸气球”“奶油气弹”等,向年轻群体加速渗透蔓延,逐渐成为不法分子新的牟利工具。本案就是一起将未成年人作为消费群体,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典型案例。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伟教授认为,“笑气”作为第三代毒品已经被滥用,其危害程度是第一代毒品的一千倍。近年来,中国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趋势明显,本案的审理有力打击了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犯罪分子,对一味追求刺激、猎奇的青少年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对非法买卖笑气的乱象(特别是在娱乐场所和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发出了整治信号,有利于从源头堵住非法销售此类物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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