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杀猪卖肉未经检验检疫 成都金堂一商户被罚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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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3-01-16 13:35 192954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心存侥幸,哪晓得得不偿失,算是涨教训了。”近日,成都市金堂县一猪肉经营商户唐某很后悔,由于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未经检验的猪肉,他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4万元。

春节临近,猪肉等生活必需品需求量增大,放心猪肉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舌尖安全,为杜绝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三无”食品进入市场,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结合“春雷行动2023”,到各大市场切实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在金堂县桔园市场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一个猪肉摊上售卖的生猪肉无检验检疫合格章,摊主唐某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未经检验的猪肉,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肉摊上的猪肉、猪蹄、棒子骨和排骨实施行政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原来唐某看着猪肉价格近期走高,瞄准“商机”,将自养自杀的猪肉带至市场进行销售,该猪肉并未依法进行检验检疫,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未经检验的猪肉的行为。

据介绍,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农民自养的生猪可以在家宰杀食用,但不得出售。“未经检验检疫便将猪肉拿到市场上进行销售,就违法了,将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猪肉时,首先查验猪肉外观上的验讫印章,不要贪图便宜买价格比较便宜的猪肉或者来源不明的猪肉产品,要查验猪肉经营户相关的票据。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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