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10时许,四川荣县。汤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刘某、程某,占用对向车道逆向行驶,随后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强行加塞致与右侧轻型货车相撞后,又与前方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刘某、程某受伤和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荣县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汤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惠 记者 陈章采
30秒|摩托车超员、逆行还强行加塞,酿成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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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3-07-16 15:29 11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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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4
屋顶榭寄生 2023-07-17 发表于四川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胖娃儿胖嘟嘟 2023-07-17 发表于四川
肯定全责嘛
fm862cd6 2023-07-16 发表于四川
重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