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底稿|质疑围标被控敲诈勒索的河北女企业家 在羁押921天后被判无罪

封面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

封面·底稿 2020-10-23 11:14 47605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王岚

10月23日,记者从张艳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处获悉,秦皇岛中院作出终审,驳回抗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此前,河北女企业家张艳因在一起招投标项目中,质疑中标企业有围标串标嫌疑,被指控敲诈勒索罪,法院一审判决无罪,二审判决获刑三年,并退还赃款。张艳不服,选择上诉,该案经由河北高院发回重审,张艳最终获得无罪判决。记者了解到,在不断上诉和检察院抗诉的这一阶段,张艳已经被整整羁押了921天。

站在被告席上的张艳(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

质疑招投标“围标串标”

女企业家被控敲诈勒索

张艳是河北一家企业的董事长。2017年,张艳在参与某公司招标采购时,因报价过低未中标,对其他公司涉嫌围标、串标提出质疑,中标企业老板与她沟通要求其撤销质疑,并同意支付包括前期欠款、业务费在内的120万元赔偿款。

2018年4月16日,这笔赔偿款被中标企业老板描述为“敲诈勒索”,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立案侦查此案,当天张艳就被刑事拘留。

而对于那笔120万元的“赔偿款”,张艳和中标企业负责人却争执不休。

同年11月15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指控张艳犯敲诈勒索罪,向海港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无罪,检方刑事抗诉,二审判决敲诈勒索罪成立。

此后张艳不服,选择上诉,该案经由河北高院于2020年9月4日发回重审。

张艳

律师认为质疑围标是合法权利

当事人声泪俱下直呼“无罪”

2020年10月15日,该案在秦皇岛中院再次开庭,在庭审过程,辩护律师一直为张艳做无罪辩护。当天秦皇岛中院的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记者也观看了直播过程。

记者注意到,辩护律师认为,张艳代表公司向招标公司提出质疑,是在公示期内的合法权利,而中标企业负责人张某要求张艳撤回质疑,双方为此进行协商,则属于民事行为,公诉机关指控张艳在答应撤掉质疑过程中索要的120万元为敲诈行为不能成立。

庭审过程中,律师一再强调,在公示期内质疑中标企业有围标串标嫌疑,这是张艳公司作为投标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又是特定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文件所明确赋予的权利,“至于其质疑是否被招标单位审核后确认成立或不成立,不影响其提质疑的合法性。”

而对于自己二审获刑三年的判决,张艳本人也表示不服,在最后法庭要求张艳做最后陈述时,她声泪俱下,不断强调自己的无辜的,且质疑其它企业围标串标,也是作为一个企业负责人应该去做的,她对自己所做所为不后悔。

张艳说,她坚信自己无罪,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开,“正义不会缺席,而且会很快到来。”当天,法官宣布休庭,合议庭评审案件后并未宣判。

10月15日该案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被羁押921天后

终于迎来无罪判决

10月23日,该案发回重审后,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宣布驳回抗诉,维持一审原判,张艳也迎来“无罪”判决。据了解,在此之前,张艳已经被整整羁押了921天。

在一份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中,记者看到,法院认为,张艳基于公司利益,根据《xxx采购预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属于行使合法权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不当。

张艳提出质疑并未公开且并不希望其他人尤其中标企业负责人张某知晓此事,故不能认定其有以提质疑为由向张向阳索财的故意,张某在与张艳就撤回质疑事宜进行协商后,同意支付张艳120 万元费用,且先行支付30万元,并就余款90万元出具了欠条。因此,张艳向张某索要欠条载明的款项,因前述背景属事出有因。

虽然张艳在索要钱款的过程中实施了一定的胁迫行为,但在案证据不能排除张艳行为的本意是索要其自己认为应有的债权,该债权是否合理,双方确有争议,故不能因此认定张艳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其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法院对于抗诉机关认为张艳的行为属于非法索财,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抗诉意见,不予支持。

除此之外,法院对于张艳及其辩护人主张张艳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意见,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采纳。最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现有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张艳主观具有敲诈勒索的故意,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张艳(右)和辩护律师朱孝顶

封面新闻对话当事人张艳:

以后遇到类似事情可能会“斟酌”

封面新闻:法院无罪判决是你意料之中的事情吗?

张艳:一直坚信这一结果。我始终坚信自己无罪,这个过程里面从未放弃过这一信念,它陪伴我走了很久。

封面新闻:被羁押的这900多天里,一审无罪,二审获刑三年,你是怎样的心情?

张艳:这一转折,对我来说很不是滋味,挺复杂的,酸甜苦辣的感觉都有。我的家人和企业好友,都从未觉得我是“有罪”之人,大家都认为这个事情挺荒唐的,怎么会构成犯罪?整个案件,我就因为“一句话”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封面新闻:哪句话?

张艳:就是张某打了那张欠条后,答应三个月后还剩下的款项,但是四个月、五个月都过了,他都没给,这期间,结果他还一直跟我打电话,在挑衅。当时我的精力全部在企业投资的另外一个项目中,他(张某)就不断给我打电话,说“我要完了”之类的话。我琢磨,一个欠钱的人怎么还这么理直气壮地问我?我没察觉这是一个坑,就回了一句“要是你不还我钱,我就把你造假的那些事情放到群里。”就这么一句,把我定性为敲诈勒索。

封面新闻:为何选择一直上诉?

张艳:因为我没有主观故意敲诈勒索,从一开始就没有。我一直都觉得,我说的那些话是被张某挑起来的,不是故意说的,结果这样的行为,被检察院和公安局认定为“敲诈勒索”,我觉得不可思议,真的无法想象这个事情能够立案。

封面新闻:以后遇到类似事情,还会提出质疑或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吗?

张艳:可能不会再想做了,太难了,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宁愿吃亏,也不想继续做了。从我内心来讲,我相信好人是有好报的,但是太艰难了,我要面对太多的压力,要获得一个合理的结果,过程真的太难了。这中间的滋味,可能只有经历过的人,或者设身处地的人才会懂。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封面底稿】创作,在封面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评论 11

  • 我是国舅 2020-10-23

    投标招标懂得都懂,不爽不要玩,滚出去

  • 港音 2020-10-23

    行业内看透不说透的事,

  • 中国lady 2020-10-23

    皇岛中院昨天休庭时让所有人在法庭里等待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结果大家在法庭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法官回来后宣布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查看更多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