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我国法治建设即将迎来又一里程碑。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不仅是继民法典后,新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更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零散的“有法可依”迈向了系统的“有典可循”的历史性跨越。
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巍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即将进入审议和通过程序的生态环境法典,有助于搭建我国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提升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治理的持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生态环境法典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在高巍看来,生态环境法典立足于人民利益,立足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体现出鲜明的人民立场。此外,生态环境法典符合历史发展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兼顾保护与发展,统筹环境与民生,实现了人与自然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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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巍。受访者供图
作为刑法领域的学者,高巍还关注到生态环境法典与刑法的衔接问题。2024年,高巍曾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环境法法典化视野下的环境犯罪法益识别》一文。他在文章中指出,只有通过环境法法典化,才能将各种环境法律进行整合和协调,形成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典,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高巍对记者表示,生态环境法典专门设置了“法律责任和附则编”,明确了生态环境领域追究法律责任的普遍性规则和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则,同时设定了生态环境法典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衔接机制。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可以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犯罪的前置行政违法行为类型和范围,形塑生态环境领域有机联系、内在统一的法秩序”。高巍指出,刑法与生态环境法典同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可通过生态环境法典的“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与刑法总则、具体环境犯罪构成要件相衔接,实现生态环境犯罪遏制和打击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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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876392 2026-03-11 发表于四川
环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