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二审结束 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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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3-26 16:35 35127

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

3月26日10时,广东高院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就“梅姨案”开庭进行二审。寻子15年的申军良夫妇就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上诉,索赔相关费用、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80余万。该案历经4个多小时的审理后,并未当庭宣判。

2005年1月4日,在增城沙庄街江龙大道申军良租住的出租屋内,两名男子将他的妻子于晓莉捆绑起来后,把他1岁的儿子申聪抢走了,当时已是所在打工单位高管的申军良,从此开始了长达15年的寻子路。

2016年3月,涉该案的张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据张某交代,他通过一个叫“梅姨”的女人销赃,拐卖来的孩子,由“梅姨”负责联系买家,然后抽成。

“梅姨案”于2018年12月一审宣判,广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周某、杨某、刘某、陈某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中张某、周某、杨某、刘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张某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因此,一审判决张某、周某死刑,杨某、刘某无期,陈某十年。五被告除张某外,其余4人均提出上诉。

由于申军良的儿子申聪于2020年3月才被警方寻回,因此,在一审时他们并未获得诉讼主体资格。而在今天的二审中,首次获得诉讼主体资格的申军良夫妇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索赔相关费用、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80余万。

评论 1

  • 陈飞1847649 2021-03-27

    梅姨咋这么神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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