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3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人民法院案例库获悉,此前盗用他人信息、冒充女性求职、编造低俗虚假内容被刑拘的尹某杰(男,28岁),已在2025年12月31日被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人民法院案例库截图。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2025年7月29日消息,当时,网络流传某招聘平台一自称“王某香”的“求职者”与招聘方沟通中存在低俗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尹某杰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的尹某杰寻衅滋事案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2025年7月以来,被告人尹某杰为寻求刺激,随意在互联网平台盗用女性网络博主发布的生活照片,虚构作为主持人在某电视台实习的经历 ,冒充女性编造并散布虚假应聘信息,其中有暗示与领导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内容。
![]()
尹某杰编造并散布虚假应聘信息。
该事件在互联网快速发酵,致使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对案涉女性博主进行人肉搜索、恶意骚扰及网络暴力,同时引发大量网民及网络媒体对网络招聘环境、职场潜规则等议题的负面关注与评论。
截至2025年7月25日21时,该事件相关信息在抖音、新浪微博平台累计浏览量366万次、转发量30余万次、点赞量2.7万次、视频播放量11.4万次。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尹某杰随意选择不特定人员的照片,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本意并非为了损害特定人员的名誉,而是出于寻求刺激、哗众取宠等目的,利用低俗信息博取关注的“起哄闹事”行为。
尹某杰发布的虚假信息不仅导致案涉女性网络博主被网络暴力,侵犯了不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利,损害了女性就业者形象,更误导公众对网络招聘和公平就业环境产生质疑,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综上,被告人尹某杰冒用不特定人员照片,编造虚假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滨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2025)鲁1602刑初552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尹某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判后,尹某杰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论 2
美丽 2026-03-28 发表于四川
依法遵规
加贺见葵 2026-03-27 发表于四川
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