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公布,“不苛求防卫人”就是最好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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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9-04 17:15 34987

蒋璟璟

涉正当防卫案件近年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规则。(央视)

近年来,与“正当防卫”相关的争议案件频现,在呼吁个案正义的同时,立法、执法、司法层面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改革压力。此番最高法最新发布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是就此给出了全方位的回应。《指导意见》提出了十方面规则,其表述之具体明确,可参照性之强,远甚于以往的抽象法条表述。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既是理论维度的释法,也是实践操作指南。

《指导意见》中的很多提法,势必都会让公众产联想到以往的特定案例。比如说,第十六条规定,“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实施特殊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阐述,很好汲取了2018年的“昆山龙哥被反杀案”的办案经验,也高度契合了民众的朴素期待。这对于强化公民自我保护能力,对于强力震慑恶劣犯罪,都是极有意义的。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换而言之,就是不能以上帝视角、用完人的标准,来要求防卫人在紧急状态下做出“最优选择”,更不能据此定罪。这意味着,此前一些公安机关动辄以“故意伤害”“防卫过当”刑拘防卫人的“保守主义”执法模式,有望得到彻底纠偏。

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对于涉正当防卫案,要严格区分是非对错,实现充分彻底的公平正义,而不是各打三十大板的“和稀泥”。我们期待着,“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能够真正让公民拥有完整的自保和自救能力,而这同样是对不法分子的有效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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