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外孙为外公意定监护人,四川荣县法院案例入选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封面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

封面新闻 2022-10-10 17:00 197749

张丽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近日,四川省高院发布了七例2021年全省人民法院审结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由荣县法院审结的钟某意定监护一案入选其中。

四川省高院公布入选典型案例

荣县法院在该案中充分尊重被监护人钟某意愿,确定其外孙李某某作为其意定监护人,体现了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庭审场面

患病遭嫌弃老父亲起诉女儿

据荣县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介绍,现年71岁的钟某与其妻徐某共同生育一女钟某某。钟某某成年后与李某结婚并生育一子李某某(现系在校研究生)。

李某某在其父李某因病死亡后,一直由外公外婆即钟某和徐某照管。徐某死亡后,女儿钟某某带着其再婚配偶蒋某和次子蒋小某继续随父亲钟某共同生活,并居住在钟某单独所有的房屋内。

2019年11月钟某病情恶化,遂将其银行卡和社保卡等财物共计26000余元交钟某某保管。后来,钟某某开始嫌弃父亲钟某疾病缠身、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等产生矛盾,导致钟某生活上无人照料,就医看病等方面无法得到保障。

2020年5月,时年69岁的钟某以女儿钟某某对其存在虐待行为,不宜继续与钟某某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单独生活,并由钟某某按月支付其生活、护理、医疗等费用。

法院确定外孙作为意定监护人

诉讼中,法院根据钟某的意愿,组织钟某与其外孙李某某协商,确定由李某某作为钟某的意定监护人,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负责其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各项事务,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荣县法院通过实地走访、析法明理,借助社区和相关亲属的力量,最终促成钟某和钟某某父女达成赡养协议:钟某在当地养老服务机构生活,所需费用及医疗费用由钟某某负担。

充分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思

荣县法院办案法官介绍,意定监护是监护领域对意思自治原则的贯彻落实,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就自己将来的监护事务,按照自身意愿事先所做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老年人在意识清楚的时候,可以指定一个自己信任的人或者组织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和行使权利等。一旦出现失能的情况,通过监护协议即可直接确定监护人,提前消弭近亲属之间的争议,及时维护失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法院在尊重钟某意愿的情况下,确定其外孙李某某作为其意定监护人,打破了传统的法定监护制度,充分体现了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评论 3

  • 简单1390172 2022-10-11

    老年人权益保护很重要

  • 中天镇宝盖寺村驻村队员宋道志 2022-10-10

    保护老年人权益。

  • 北海之滨 2022-10-10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