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养老诈骗”六大伎俩 认清这些“套路”千万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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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8-25 10:43 49100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日前发布“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封面新闻记者逐一梳理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六大伎俩。

伎俩一 :

引诱老人投资养老公寓

承诺“高额福利消费卡”

2016年4月,被告人鲁鹏和鲁光明注册成立乐平市太阳山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山老年公司”),鲁鹏为法定代表人。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鲁鹏借用太阳山老年公司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宣传交费后可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

法院提醒:

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三看一抵制”:一看“养老项目”是否有登记、备案,二看是否真实合法,三看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伎俩二:

以“养老服务”承诺高息回报

诱骗老人大额预存消费投资

2016年6月,肖开俊、陈荣与蔡新以开展养老服务之名,成立公司非法集资。三人明知公司无融资资质,“养老基地”不可能建成使用,仍安排团队以养老服务名义,利用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辅以发礼品、参观“养老基地”等手段,在四川自贡等地集资,承诺支付每月1%-3%的收益、享有养老基地优先居住权和折扣及期满后返还本金,与集资参与人签订《预存消费协议》《预存合同》等,吸收189名老年人562万余元。

法院提醒:

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发现以“养老服务”非法集资的,不听、不信、不参与,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同时,相关部门要规范养老服务行业准入,加强监管。

伎俩三:

骗老人高价买廉价收藏品

最终所谓艺术品变成赝品

2018年初,徐正、周金鹏与他人购买富乾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安排沈燕娟等14人销售所谓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以派发传单、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到公司后,虚假宣传公司系国企授权销售方,谎称购买“藏品”可享国家补贴,虚构“藏品”系限量供应、具有短期升值空间等事实,向被害人开具虚假“收藏品全国统一专用收藏票”。骗取46名被害人(大部分为老年人)379万余元。

法院提醒:

投资消费要冷静,不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谨防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

伎俩四:

以房养老诱骗抵押房屋

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

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沈移平先后成立、收购相关公司,以投资经营德国米拉山奶粉、长青发公司等项目为幌子,以承诺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借款方式募集资金。2016年下半年,沈移平推出“以房养老”项目,引诱投资客户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获取抵押款,再将抵押款转投相关公司。

被告人顾乃祥为获取好处费,明知沈移平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而引诱并帮助老年客户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获取抵押款,再将抵押款转借给沈移平。截至案发,沈移平共计吸收资金2.98亿余元。顾乃祥参与房产抵押17套,帮沈移平吸收5450万元。

法院提醒:

投资理财不要盲目被高收益诱惑,同时子女也要关心老人,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联动起来,最大限度挤压犯罪分子“行骗空间”。

伎俩五:

代办“养老保险”骗取钱财

谎称可领职工养老保险金

2018年,李晓雷结识王飞,王飞得知李晓雷曾在社保部门工作,提出帮忙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李晓雷明知无能力帮他人办理补交职工养老保险,仍谎称可办理,并通过王飞介绍,以帮他人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可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等为名,骗取包括老年人在内的8名被害人107万余元。

法院提醒:

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网站、社区、村委会等了解政策,按程序依规办理,不要轻信他人能代办。

伎俩六:

借“养老帮扶”夸大病情

诱骗老人高价买保健品

2017年2月底至10月,李建涛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天康通健心脑血管疾病研究所有限公司为依托,伙同杨琳、贾文山、王伟、张玫、苏秀荣等人为实施诈骗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北京石景山区、丰台区等地,引诱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免费健康咨询”活动,谎称贾文山、张玫、苏秀荣为知名医院专家,并以现场看病、开药方式,将低价保健品当特效药高价销售给被害人。124人被骗93.74万元。

法院提醒:

就医到正规医院,不要轻信免费讲座、免费诊疗,更不要高价购买非正规药品、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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