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卖“收藏品”诈骗老年人2400余万 北京一犯罪团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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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8-05 11:46 51802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60余名被害人报案,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00余万元,且140余名被害人为60岁以上老年人。8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北京朝阳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宣判了一起涉老年人“收藏品”诈骗案。以被告人冯某某、金某某为首的14人诈骗团伙以代卖收藏品为由骗取巨额钱财,被分别判处12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

庭审现场。北京朝阳法院供图

据介绍,冯某某、金某某等人于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两处办公大厦内,先后成立御园国际(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四海珍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冯某某伙同金某某、连某某等公司员工,采用拨打电话编造举办交流交易展会等事由邀约被害人,后以能够帮助被害人出售收藏品为由,收取会员费、押金、展柜租金、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冯某某、金某某、连某某等人还以投资入股公司可以获分红、可免费出售收藏品为由,诱骗李某某、韩某某等四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转账等手续,诱骗四被害人贷款入股公司,且导致被害人失去房屋所有权。至案发,共有160余名被害人报案,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00余万元,且140余名被害人为60岁以上老年人。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金某某等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且本案绝大部分被害人系60岁以上老年人,故法院依法对各被告人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行为中发挥的作用、骗取钱财的数量、退缴违法所得情况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处冯某某、金某某等14名被告人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十三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

老年人如何避免“收藏品陷阱”?

案件主审法官商登煜特别提示,对于喜欢古玩收藏的老年朋友们,在购买或者是寄卖收藏品之前,一定要多了解拍卖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对于宣称有代卖资质的公司,要在子女帮助下对公司资质进行核实,在确认为正规公司后方可进行交易。

同时,在寄卖收藏品时,如遇到要求提前支付押金、服务费等费用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轻易将收藏品交予此类公司,最好在介绍拍卖成功后再进行交易或交纳相关费用,以免“财物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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