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如何确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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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7-06 11:56 45765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网友纷纷留言点赞”。7月6日,国新办举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成效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发布会表示,公开典型案例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封面新闻记者代睿 摄影

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是如何选取的,又是如何出炉的?翟青在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他介绍,案例选取大体上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包括一些大量工业废物违法违规倾倒在河道、包括一些黑臭水体、严重的黑臭水体、大量的黑臭水体,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

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占湖、违规的毁林建房、违规的进行野蛮的矿山开采等等问题;

第三类问题,就是那些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更是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翟青在介绍具体的工作方法时表示,公开典型案例要创新方式,更加突出案例的直观形象。在案例制作过程中,要求采取“文字+图片+视频”三合一,既要有文字表述,说清楚,也要有照片,要把现场拍下来,更重要的是还要加一个小视频,一般是3分钟左右的小视频,“文字+图片+视频”三合一的方式,使得每一个案例有图、有影、有真相,通过照片和视频的方式,每个案例就是一个再取证,使得这些案例更加鲜活。借助各媒体平台广泛进行转载,增加了可读性和传播性,也有利于媒体在后续编辑过程中做更深入地报道。

“作为案例,还是要确保客观真实”。翟青强调,客观真实是典型案例的生命线和底线所在,每个案例从调查、撰写、定稿都是要经过层层审核的。案例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在制作案例过程中,要格外认真谨慎。

翟青透露,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在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整改力度大、成效突出、人民群众认可的,将形成一些正面典型案例,“案例不仅仅是做得不好的,对一些做得好的,我们也是要有一些案例,通过这种方式充分发挥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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