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公布禁毒工作情况:对罪行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 明确建议适用重刑

封面新闻 2022-06-24 15:24 38960

封面新闻 记者田之路

四川省人民法院联合省禁毒办、省检察院召开2022年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度四川省毒品犯罪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3万余件3.9万余人,起诉3.5万余件4.8万余人,批捕率和起诉率为84.8%、89.8%,分别高于同期刑事案件13.8个百分点、11个百分点。重点打击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

对罪行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明确建议适用重刑直至死刑。经提起公诉、提出量刑建议,近千名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毒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0件420人。

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移送使用技侦证据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技侦证据在打击重大毒品犯罪中的特殊作用。与省公安厅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458件,夯实了案件证据基础。五年来,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均被定罪判刑。

2020年,针对寄递毒品犯罪高发势头,省检察院牵头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共同建立打击和预防寄递毒品犯罪协作机制。今年1-4月,受理审查起诉寄递毒品犯罪案件15件26人,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36.6%,涉案区域从2020年15个市下降至6个市,寄递渠道贩运毒品犯罪态势得到明显扭转。

加强涉毒资产调查和涉案财物的查扣处置,依法建议没收违法所得和适用财产刑,坚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如,凉山州检察院成功办理四川首例死亡毒贩违法所得没收案,阿根某某违法所得177万余元及孳息和奥迪Q7车一辆被依法判决没收。深挖打击毒品下游犯罪特别是洗钱犯罪,全省共起诉涉毒洗钱案43件。

如,乐山杨某洗钱案,杨某被没收房产1套、现金及理财产品480万余元,并处罚金60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在总体从严基础上,注重对毒品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瓦解犯罪,减少社会对抗。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1.2万余件1.5万余人,适用率达60%以上,较好发挥了制度的价值作用。

如乐山井研县检察院办理的雷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经教育引导,同案犯认罪认罚并共同指证主犯雷某某,确保雷某某依法受到严惩。该案被最高检选作认罪认罚从宽典型案例。

认真履行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能,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深挖毒品犯罪案件漏罪、漏犯,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06件,监督撤案335件;在审查逮捕中追捕犯罪嫌疑人892人;在审查起诉中追诉犯罪嫌疑人976人,追诉遗漏罪行2327人。

坚持把抗诉作为审判监督的重要抓手,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存在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4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92.4%。

针对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专门制定10条措施,协同有关部门着力整治外流贩毒、制贩合成毒品、未成年人涉毒等突出毒品问题。针对成昆铁路沿线(四川段)贩(运)毒突出问题,建立“路地合作”综合治理机制。

针对全省美沙酮违规外流、毒品替代物滥用等问题开展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就氟胺酮提出列管建议,得到上级采纳。

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组织“禁毒庭审进高校”“禁毒庭审进职中”“禁毒云课堂”主题宣传,连续十年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三级联动“6·26”禁毒宣传周活动。省检察院四次举办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两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禁毒工作成效和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全省22个市级院、15个重点县级院组建禁毒宣传团队,省检察院和凉山、乐山等多地检察机关建成禁毒防艾法治教育基地,推动禁毒宣传常态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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