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6岁少年溺水失联事件:跳河施救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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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6-22 18:09 143266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冯莲 摄影报道

跳河施救后,16岁少年小鹏(化名)再也没能回到他爱的篮球场。

从6月20日下午至今,成都天府新区华江路附近的河道两边,就一直围着许多人。这两天,一名16岁少年溺水失联的事件牵扯大家的心,大家都希望,能够早日找到少年的踪迹。

这名少年为何牵动人心?有说法是,小鹏是听到有人呼喊“救命”“救妹妹”,以为是有人坠河,救人心切才下水,结果河里只是一条狗。

6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路边已拉起警戒线,打捞队和消防队员已经连续在河道里打捞两天两夜,仍未见到少年踪影。少年的父母和一众亲戚站在河边等待,他们告诉记者,小鹏今年16岁,事发时刚打完篮球在河边休息,听到河边有人喊救命,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

救援打捞现场

记者注意到,小鹏跳入河道救人的地方,位于江安河通济桥下街附近,河道宽约20米,水深两到三米,且河流湍急,河道中有水草和淤泥堆积。据一名当天在现场的目击者说,小鹏跳河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位伙伴,“好像两个人都不擅长游泳。”

疑因河边有人喊“救救妹妹” 少年跳河施救后失联

小鹏家就在距离事发地点10公里附近的一处小区里,家人们听闻小鹏跳入河中失联的消息后,都赶了过来。

家属们也从现场一些目击者和附近居民获得了一些信息:6月20日下午2点过,小鹏和一名伙伴,在华江路一处篮球场打完篮球后,坐在河边休息。此时,在河对岸,有两名女子呼喊“救命”,并且口中也不时地在喊“快救救,妹妹(疑似小狗的名字)”,少年以为是有人坠河,就跳入了河中。

目击者周大姐告诉记者,当时在河道边以及桥下,都还有人坐着,“刚开始我以为他们认识,我就问那两个女的,你们是不是同学。”而女子回复周大姐说,自己并不认识小鹏,而后来,狗狗自己游到了岸边,但是小鹏却被水流冲走,没几分钟后便不见了踪影。

而据一名在附近做清洁工作的环卫工人称,事发时确实他也听到有人在喊救狗狗,“她喊的是救妹妹,妹妹是那条狗的名字。”这名环卫工说,事发时,小鹏和另外一名伙伴听到呼救,便下河帮忙。

“一个小伙子比较胖,另一个小伙子高高大大的。”这名环卫工说,高个子小伙游了几米远后,身体就开始往下沉。

河道边的警示牌

河深两三米有淤泥水草 少年下水前刚打完球

6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在现场,河边的警戒线依然明显,有消防员和救援队队员正在沿着河道中央和两岸,搜寻少年的踪迹。

消防队员正在河道中央打捞

此时,河流湍急,河岸边的居民,正站在警戒线外,关心着打捞队的一举一动。

从河堤到河岸需要跨下一个陡坡,也有水泥阶梯供行人行走。在岸边,一块警示牌提醒“河水湍急,请勿下河”。

一名在现场正在垂钓的师傅介绍,江安河这一河段的水并不深,只是在河道中间有淤泥还有水草缠绕,一般成年人都不会轻易下水。“水下可能还有暗流,还有那些淤泥,如果不是水性特别好的,根本不敢下去。”

河道下游水流湍急 水草缠绕

记者沿着河道上游走到下游,途中经过两座桥,发现整个河道宽约20米,在河道两边竖着多处警示牌。记者还注意到,打捞队从小鹏坠河位置上下来回打捞了两公里左右,且沿着河道边缘,不停地用工具对水下进行搜索,但截至6月22日上午11点过,仍未见到小鹏的身影。

据小鹏家属描述,小鹏身高1.9米左右,平时爱好打篮球,但并不擅长游泳,“可能只会游一些短距离。”他们猜测,事发时,小鹏可能打完篮球消耗了体力,加上救人心切,才选择了跳河。

小鹏跳河的第一现场,距离河边有5米左右,在岸边有一处桥洞,平时有人在下面歇凉。


家属称孩子人很正直 希望能尽快找到

“儿子啊!儿子啊.......”事发后,小鹏的父母和亲戚们站在河边,等待了两天两夜。小鹏母亲在和关心此事的路人交谈时,眼睛里带着血丝,口中不停地叹气。她在桥边不停地呼喊儿子的名字,希望能够被听到。

她说,小鹏为人正直,下个月才满17岁,人高马大的一个孩子,平时也是热心肠,听到有人帮忙会立即帮忙那种。他们一家人平时就住在华阳,距离事发地不远的一个小区里,平时小鹏喜欢到这边的篮球场打篮球。“事发时是下午,我们接到说他跳河失联的电话后,腿都软了。”

接到电话后,一家人都赶到了现场,当看到有消防队员在河中捞人时,小鹏父母泣不成声。

小鹏家属说,他们从附近小区居民口中得知,当天在桥下其实还有其他人在休息,而小鹏在河道中央消失后,他的伙伴也呼救希望有人能够救救他。“其实那个时候要是也有人能够救救他就好了,也不至于会错过黄金救援时间。”

事发后 有人在河边垂钓

律师解读:提倡见义勇为 但行动之前需量力而行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查明小鹏确实是误以为有人落水,从而跳河施救而失联,即便最终确认落水的是宠物狗,其个人认为,落水的无论是人还是狗,其价值是大还是小,落水的人或狗是否获救,都不影响小鹏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

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小鹏即便因出现重大误解(以为落水的宠物狗是人)而实施了跳河抢险行为,也符合为保护他人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而采取的抢险行为的规定,也就是其行为应该构成见义勇为。”

如何申请见义勇为?根据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见义勇为事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到有关反映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由是可知,小鹏的父母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其见义勇为的事迹,而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也可主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林小明律师说,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到底“值不值得救”“该不该救”等引发争议,但就小鹏的行为来说,在事发的紧急时刻,可能由不得其更多的思考与判断,“这件事再次提醒我们:在鼓励见义勇为的同时,是不是更应该提倡见义智为,教育未成年人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见义勇为?

如果根据目前居民描述的情况,女子抱着狗狗独自离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规定来说,其行为并不构成违法,也未构成民事侵权,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根据条例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若最终确认小鹏遭遇不测,小鹏的父母亲可以要求受助女孩对其给予适当补偿。

评论 10

  • 古楼镇桃博园村第一书记蒲常平 2023-02-23 发表于四川

    热血少年

  • 不一样的烟火 2022-06-23

    可惜!

  • 李点点 2022-06-23

    养狗的人有些是比较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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