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现近12亿元 四川资阳警方破获西南地区最大跨境涉赌POS机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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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5-13 14:07 54275

刘云涛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一家在成都注册的公司,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协议后,通过伪造营业执照,注册申领POS机移机至澳门,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5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警方获悉,在公安部经侦局统一部署下,这起西南地区最大的跨境涉赌POS机非法经营案已成功告破,这批POS机非法套现近12亿元。目前,其中3人已获刑,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涉案用POS机

涉案银行卡

伪造商户执照申领POS机 非法移机分利

几年前,福建男子孙某在澳门赌博时,认识了从事换汇业务的施某和潘某。他发现,两人在为游客刷卡套现时,使用的是内地的POS机,当场便可兑付现金给刷卡人。

孙某从中嗅到了“商机”。2016年,他来到四川,先后在成都用本人和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了3家公司,做起了POS机业务。2017年,再以公司名义,与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开始介绍商户在支付公司注册申请领POS机。公司的唐某和王某,是孙某在本地招来的,唐某担任文员和财务,王某负责POS机采购和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王某到公司后,带来了客户资源,但公司销售给正规商户的POS机业务量非常低。在从客户处了解到POS机可在境外使用的方法后,孙某根据施某等人提供的他人身份信息,安排唐某用PS伪造商户营业执照,并向支付公司以商户名义注册申领POS机。

在唐某申领到POS机后,孙某和王某拿到机器,安装相应程序并进行检测,并将这些机器寄给施某等人,用于在澳门非法买卖外汇,为赌客等提供套现服务。

“公司与支付平台合作,客户刷POS机时,会支付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公司大概能分得万分之一点五,其余的万分之三点五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的。”孙某到案后供述称,通过分利,公司也能获得不菲的利润。

用于办理POS机的商户营业执照

非法改装移机至澳门 套现近12亿元

2019年11月,资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全国多个省市、多家第三方收单机构的POS机涉嫌破解移机至澳门地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立案侦查后,一个长期“盘踞在成都,活动在澳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四川省公安厅也指定资阳市公安局管辖孙某等人的非法经营案。

2020年7月,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部署下,资阳经侦组织40余人分赴成都、深圳、重庆、福州四地集中收网,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银行卡989张、POS机具189部,成功破获这起四川首例、西南地区最大的跨境涉赌POS机非法经营案。

资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何家宇介绍,按照规定,孙某等人在成都代理申请的POS机跨省后,便会被第三方支付机构监控到,监管部门会给予相应处罚。但孙某等人申领的POS机进行过改装,这些改装的POS机非法移机后,监控难度很大。

经查,孙某控制的公司申领了9台POS机提供给施某等人非法使用,唐某还单独注册了1台提供出去。孙某从卖POS机和从支付公司分成获利6万元,唐某和王某在公司分别领到工资14.65万元、9.9万元,唐某个人提供的POS机还让他拿了5000元好处费。这些绑定了商户信息的POS机非法移机至澳门后,被施某等人用于非法买卖外汇近12亿元。

警方对涉案物品进行登记扣押

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高获刑6年

去年6月,乐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唐某、王某为他人非法买卖外汇提供帮助,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孙某是主犯,唐某和王某系从犯。

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孙某、唐某和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6万元;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半,并处罚金16.6万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8万元。此外,追缴相关非法所得。

之后,三人提起上诉。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是主犯,但唐某和王某的违法所得,应以他们知道或应当知道孙某销售到澳门地区的POS机是用于违法套现时,而提供帮助获得的收入作为犯罪金额。根据相关证据,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维持原判刑期及没收冻结、扣押在案物品的同时,对部分判决作出改判:唐某和王某的罚金分别改为5.5万元、4万元,追缴的违法所得也分别改为5.3万元和3.2万元。

目前,移交给福建警方的4人也分别获刑。此前活动在澳门的施某在逃,警方正在追捕中。

评论 5

  • 一位热心网民 2022-05-14

    才赚这么点钱[流汗]

  • fm33029 2022-05-13

    坏人太多了

  • fm33029 2022-05-13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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