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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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5-12 16:46 41104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5月12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介绍,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

▲ 北京高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

据介绍,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5个月以来,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其中民事案件49件,主要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由;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案由。

陈伟红表示,调研发现,这些案件背后隐藏的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缺乏对未成年人尤其是青春期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生活、交友等方面的关注,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部分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存在“不会管”“管太多”“舍不得管”等问题。有的家长欠缺家庭教育知识,教育理念落后,方式严厉粗暴,甚至对子女实施体罚;有的家长则溺爱,对子女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放任不管,客观上助推未成年子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少数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了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有的父母为追求所谓的“个人幸福”,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感或财产利益诉求,或者发泄对失败婚姻的不满,相互推卸或阻挠另一方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四是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有的家长对子女使用网络时间、内容等不管不问,在子女出现异常表现时未能及时发现并介入,间接助长他们沉迷网络不能自拔,甚至遭到不法分子网络侵害。

陈伟红表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评估标准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规范性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保护措施等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关注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等特殊家庭,以及城乡结合部、困境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创造家庭教育条件,提供更为精准保护。

此外,严格落实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最新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有效监管和防控措施,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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