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图据乐山交警
4月18日,四川乐山交警发布消息,货车驾驶人徐某因3次驾驶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货车,被责令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被立案侦查。
封面新闻记者从乐山交警获悉,徐某最近一次涉嫌超载发生于4月8日。当天凌晨,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集中整治行动。00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国道245线768公里500米处查获车牌号为川M***38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严重超载。
徐某最近一次涉嫌超载发生于4月8日。
川M***38号重型自卸货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1吨,实际车货总质量为113.3吨,超载82.3吨,超载率265.48%。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违法车辆扣留。
超载82.3吨,超载率265.48%。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23年10月以来,该车驾驶人徐某先后8次,因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责令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其中,3次驾驶“百吨王”严重超载货车。
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作业罪。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4月15日,决定对徐某涉嫌危险作业案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徐某最近一次涉嫌超载发生于4月8日。
据乐山交警介绍,货车超载有着极大的危害,包括易引发交通事故;易降低车辆和公共设施使用寿命;事故中人员伤亡概率增大等。
评论 10
fm1906623 2025-04-20 发表于四川
重拳!严惩!
良知正义 2025-04-18 发表于四川
严惩这种行为,太危险了
樱花季节 2025-04-18 发表于四川
超载这么多,真是拿生命开玩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