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邵萌
直播带货之风已刮到医疗领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在社交平台成为网络红人,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变现。在某头部直播平台,一些医生粉丝量已达百万、甚至千万。相较其他博主,拥有医生认证“光环”足以让很多消费者产生信任。但良莠不齐的带货产品质量,以及隐藏的法律风险,也让医生带货这一新兴现象饱受争议。
6月7日,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发布《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简称《要点》),其中首次提到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为何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播带货?这类行为的法律边界在哪里?如何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利用“网红经济”变现?封面新闻专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名誉主委郑雪倩。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名誉主委郑雪倩。受访者供图
一问:
医生能否直播带货
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封面新闻:医务人员能否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带货,法律有没有相应规定?
郑雪倩: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医师以自然人身份从事网络直播行业、推销商品。关于医师能否通过网络平台带货的问题,业内有不同意见。
不建议者认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第一条内容规定“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牟取私利”,医师在直播带货,向广大网友推销商品明显违规。此外,考虑到医师职业特殊性,医师直播带货不利于医患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医师的工作状态、职业形象也势必会受到影响。医师作为一个单位人,代表的是整个医疗机构,更是整个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直播带货也会影响医疗机构形象。
赞成者则认为,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除公职人员外,在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普通医师可在业余时间直播带货。
此次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印发的《要点》,明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医师在业余时间作为一个自由人不需要履行工作职责,医师直播带货不以医院的名义、不利用职务、身份之便,是其个人行为,与其执业行为无关。因此,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除上述公职人员外,普通医师在业余时间,在不违反法律、不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的情况下,可以直播带货。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就医疗行业互联网直播的相关法律问题举办专题座谈会并达成共识:工作时间医师不得直播带货,也不能使用医院名称;医师直播带货应依法进行;在现代社会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对出现的新业态、新技术不应一味遏制或打击,而要在法律框架下有所引导规制,使其依法有序、健康开展,满足社会大众需求,跟上时代发展脚步。
二问:
医生直播带货
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封面新闻:相较于收“回扣”“红包”等行为,医务人员直播带货此前并未被法律明令禁止,一些人认为直播带货也无可厚非,对此您怎么看?这种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郑雪倩:虽然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医师直播带货,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简称《九项准则》)以及此次九部委印发的《要点》,也是国家行政部门发布的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
医院名称有品牌效应,使用医院名称和医师身份会容易带来更大的迷惑和欺骗性,且医师的职务有专属性。《医师法》规定了医师的职业道德:“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如果医师花费大量精力直播带货,可能会影响本职工作,影响专业水平的发展,可能会违背作为医师的神圣职责。
医师以自然人身份带货虽并未被禁止,但医师在业余时间直播带货也要获得市场主体登记,要遵守《电子商务法》登记注册的规定。例如某医师直播卖红酒,要按法律规定成立公司、取得经营许可、依法纳税。医师如果自己创建网络平台从事直播活动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医师与网络平台签约合作,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按法律规定需提交真实信息并核验、登记。
医师不得利用职业、职务及医院名称或在医院平台去卖产品。如果医师利用职业形象或医疗机构名声背书,有意或无意引导消费者购买其推销的产品并从中获利,势必会影响到医师职业形象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形象,甚至损害整个医疗服务行业公信力。
三问:
医师违规直播带货
应该如何处罚?
封面新闻:您认为在处罚及行为界定方面是否需要进一步明晰?
郑雪倩:目前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医师直播带货的处罚,但医师职业管理,直播带货的行为都有相关法律规范,需要遵守。
我国《电子商务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对不具备资质在网上卖药品、卖医疗器械、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都规定了相应处罚。《医师法》对医生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首次作出了“终身禁职”的规定。
故意利用医师身份推销医疗用品的,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直播推销商品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可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四问:
如何规范“网红医生”
利用“网红经济”变现?
封面新闻:越来越多的医生通过带货、知识付费、付费咨询等形式变现,您觉得医务人员利用“网红经济”变现,应该怎样进一步规范?
郑雪倩:国家应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医疗机构应有管理制度,约束医师在互联网上的行为。
针对医师直播带货问题,医院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同时监督相关制度落实。比如,建立管理制度,纳入医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网络台账监督监测制度,监督医师网络直播内容,以及医师在直播科普、诊疗咨询时有无夹带宣传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的行为;建立多元监督机制,平台、社会公众、医疗机构科室及工作人员等共同监督医师的网络直播违法行为。
在业余时间,医师个人行为在网络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医疗机构声誉时,根据《九项准则》规定,医疗机构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处理。直播平台应建立和执行商家信息和产品或服务进货查验制度与品控管理体系,对主播资质、直播内容等进行审核。医师应自律,自我约束,履行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珍惜维护医师职业形象。
消费者也不要因医师身份认证就盲目相信产品。购买任何产品都要查看对方是否有经营资质、产品许可证、合格证等,拿到产品后还要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具有标签、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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