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在别人违建阳台上继续搭建 失足酿悲剧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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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3-30 10:01 33924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满奕廷

楼下邻居违规搭建阳台,楼上住户不仅不加以劝阻,甚至还计划在楼下阳台顶部的基础上继续搭建,以图扩大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不料年迈老父亲竟从没有防护栏的平台坠楼身亡,楼上住户将楼下邻居及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8万元。

近日,四川省成都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判决驳回了楼上住户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回顾

欲在别人违建阳台上继续搭建 不料发生意外

王某和李某是同一单元楼上楼下的邻居。位于楼上的王某不顾物管提醒,装修房屋时擅自将阳台栏杆拆除并改建为推拉门,意图今后将阳台与室外空调搁板联通并搭建成一个封闭式阳台。

随后,楼下的李某也将自家阳台栏杆拆除,将自家与楼上王某家的阳台与室外的空调搁板均搭通,改建为一个封闭式阳台,王某盘算着以后正好可以利用李某家的封闭阳台顶继续搭建自家的封闭阳台,所以未对李某家的搭建行为加以干涉,未在李某搭建平台上方安装防护设施,也未要求物管公司对李某的改建加以整改。

谁知一天午饭后,正在厨房洗碗的王某突然听到“砰”一声,以为晒在自家空调搁板上的鞋子掉到了楼下,下楼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的父亲通过自家改建的推拉门走到李某家搭建的阳台屋顶上休闲,却不慎坠楼死亡。

王某认为正是因为楼下李某家改建阳台,才导致其父亲走到平台不慎坠楼,而物管公司未对李某家的违章搭建行为进行监管,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遂将邻居李某及物管公司告上法庭,向其索赔28万。

法院审理

搭建行为与意外发生不存在法律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确实存在违章搭建行为,但其搭设的构筑物位于王某家的空调外机搁板下侧,属于王某家的室外空间,按原有房屋设计是有入户花园的栏杆进行阻隔的,对王某房屋的使用本身不构成安全隐患,也并不必然导致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

而王某父亲之所以会从李某搭设的构筑物屋顶坠楼,是因王某先于李某违规将自家入户花园的栏杆拆除,改建为推拉门,为王某父亲从室内通行至李某搭设的屋顶创造了通行条件。加之,王某的父亲缺乏安全意识,到李某搭设的屋顶休闲,对李某搭建的违章建筑加以不当利用,才酿成本案悲剧。

李某的搭建行为虽然属于违章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但该行为与王某父亲的死亡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不构成民事侵权,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物管公司虽未举证证明其对李某的搭建行为尽到了监管义务,但因李某的搭建行为与王某父亲死亡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也不构成侵权,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公民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承办案件的法官廖述花介绍,本案系对自家房屋进行违规装修,且对他人违章搭设的构筑物加以不当利用,而引发的一起典型的意外伤亡事件。

虽然邻居对房屋进行违规搭建,存在行为不当,但受害人对自家房屋进行违规装修在先,早为房屋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在面对邻居家的违章搭建行为时,又出于对非法构筑物的非法利用目的,放任该违法行为,使自家房屋安全隐患进一步扩大。整个损害的发生,实际都是受害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每个公民都是自身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安全、优美、文明的宜居环境,有赖于每一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建、共治、共管。作为小区业主,应“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公约,以小区主人翁心态参与社区治理,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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